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關于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鳳臺縣、各區人事局,市直及駐淮各單位:
根據安徽省人事廳《關于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皖人辦發〔2009〕59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答題方式
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定于11月14日至15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如下: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11月14日 |
上午9:00-11:00 |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
下午14:00-16:00 |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 |
11月15日 |
上午9:00-11:00 |
地籍調查(自備函數計算器) |
下午14:00-16:30 |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科目為主客觀,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科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考試管理模式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成績采取滾動管理模式,不免試考4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免試考2科的人員須在當年一次性通過方為合格。
檔案號是實施滾動考試管理的關鍵識別標識,考生必須妥善保管好準考證并牢記自己的檔案號,以確保成績有效滾動。
三、報考條件
根據《關于印發〈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116號)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二)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三)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四)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五)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2002年12月18日《暫行規定》下發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因違反考試紀律,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號)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四、報名、報考資格審查、繳費時間及辦法
(一)網上提交報名信息
考生于2009年6月2日至11日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按照網站規定的流程簽訂誠信承諾書、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本人照片,并于24小時后上網查看照片審查結果,照片審查不合格的,重新上傳照片;照片審查合格的,下載打印報名表。
(二)現場審查報考資格
考生現場資格審核時需要攜帶的報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證、護照或軍官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
2)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張。
3)本人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張。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5)從安徽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各1張,并簽字確認。
6)報考條件中列舉其它的材料。
7)報考費。
屆時,市人事局、市國土資源局共同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逾期不予辦理。凡在報名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即予取消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現場資審與繳費時間、地點和咨詢電話
時 間:2009年6月25日
地 點:淮南市政務中心一樓西廳人事局窗口
咨詢電話:6655119、6664033
五、考點設置與準考證辦理
省人事考試院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根據報名情況安排考點、編排考場和準考證號碼。考生于11月10日至13日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六、考試費用
根據國家發改委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省財政廳、物價局皖價費〔2006〕240號文件規定,2009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費按每科72元收取。
七、注意事項
應考時,考生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進入考場。嚴禁將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座位。
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的考場規則、監考人員守則等,按省人事廳等部門皖人發〔2002〕78號文件規定執行;違紀處理辦法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號)規定執行。
2009年下半年資格考試種類多、時間緊,考務工作十分繁重,請鳳臺縣、各區、各部門嚴格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及時、準確上報有關報名材料,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確保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OO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