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2009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江西省考區考務工作的通知
贛人社字〔2009〕74號
各設區市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09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人社廳發[2008]75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3號)的有關精神,為做好我省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我省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點統一在南昌設置。請各地按照《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江西省考區考務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二、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和資格審查按原人事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116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附件2)。
三、報名辦法
本考試報名分為網上注冊登記、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四個階段。
(一)網上注冊登記。報考人員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查看有關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進入考生注冊頁面,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核對信息無誤后,上傳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內)電子照片,記下系統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報名序號及本人身份證號將作為考生的登陸標識),下載打印《報名表》。
(二)現場資格審查。設區市及以下報考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并在《報名表》上蓋章,經設區市國土資源局人事科資格初審合格后,到同級人事部門進行資格終審并辦理確認手續。在昌單位的報考人員經南昌市國土資源局人事教育部門資格初審合格后,到市人事部門進行資格終審并辦理確認手續。南昌以外省直、中直單位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
資格審查和確認時,報考人員須交身份證復印件一張(貼在報名表上),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從事土地登記工作年限證明及有關證件原件備審。
凡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條件者,除提供有關資格證復印件外,還須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工作經歷、資歷欄原始復印件,并按隸屬關系加蓋人事職改部門和業務管理部門印章。
(三)網上繳費。確認通過的考生,可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未通過確認的考生將無法進入繳費頁面。已繳費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陸考生詳細信息頁面,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上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考生可按文件規定的時間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科目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閱卷工作按人考中心函[2009]23號有關規定執行。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考生應考時,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并應帶攜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儲存功能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五、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不變。
類 別 |
級 別 |
專 業 |
科 目 |
32.土地登記代理人 |
4.考4科 |
01.土地登記 代理人 |
1、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2、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3、地籍調查 4、土地登記代理實務 |
2.考2科 |
01.土地登記 代理人 |
1、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4、土地登記代理實務 |
六、有關事項
為便于考生學習,國土資源部地籍司組織專家編寫了《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本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叢書,由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北路2號
單位:中國農業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郵編:100026
聯系人、電話:洪兆敏(010)64194907
七、考試收費
考試收費按江西省發改委、江西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贛發改收費字[2006]80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108號)的規定執行。即考務費為每科72元/科(其中上繳部考試中心12元/科)。
請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認真做好各環節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附件:1、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江西省考區考務工作計劃
二OO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