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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報名通知

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關于做好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事局考試管理部門,國土房管部門,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3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印發2009年度重慶市人事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渝人辦〔2008〕114號),為切實做好我市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09年5月8日—6月8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
   11月14日 9:00—11:00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14:00—16:00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11月15日 9:00—11:00 地籍調查(自備函數計算器)
   14:00—16:30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三、報考條件
   ㈠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業工作(土地房屋登記人員、房地產經紀人、和土地評估、拍賣、房地產估價人員,下同)滿4年。
   2.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業工作滿2年。
   3.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4.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㈡ 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2002年12月18日前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㈢ 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職業資格考試,凡報名條件中有專業學歷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規定的,在辦理資格證書時,須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四、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專業、類別、科目代碼表:

專業 專業 代碼 類別 類別 代碼 科  目 科目 代碼
土地登記 代理人 01 免試類 2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1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 4
全科類 4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1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2
地籍調查 3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 4

  五、報名要求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不到報名點進行現場攝像報名。應試人員登陸重慶人事人才網(www.cqpa.gov.cn),點擊主頁上“考試報名”進入報名系統。
  ㈠ 提交報考信息。應試人員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提交報考信息。報名時,應試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文件及報名系統中相關幫助文檔,如實、準確無誤的填寫報考人員個人信息,選擇參加考試的各項內容(應試人員通過審核后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應試人員報名考試、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號)。
  ㈡ 初審報考資格。考試審核部門根據應試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個人資料(姓名、性別、有效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學歷、畢業時間、電話、報考類別、職稱任職年限、科目及照片),對照報考條件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應試人員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咨詢電話:86868811、86868821、86868815。
  ㈢ 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應試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2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可及時進行修改,重新接受資格初審。
  ㈣ 網上繳費。應試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規定時間內(5月8日─6月11日)進行網上繳費,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2元。收取新考生滾動考試成績檔案管理費每人20元(續考生不收取滾動考試成績檔案管理費)。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應試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系統中提示的文件“網上支付說明”規定進行。
  ㈤ 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應試人員請于2009年11月6日至14日登錄重慶人事人才網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在考試當天應試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在規定時間內不打印本人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應試人員自負。
  ㈥ 成績查詢及證書辦理。應試人員在考試結束后2個月左右,可登陸重慶人事人才網 (www.cqpa.gov.cn) 查詢成績。成級合格人員點擊“人事考試”欄目,查看《職稱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辦證時間表》中的辦證時間,按《辦理職稱職業資格證書須知》的要求及考務文件規定的相關材料(含免試考生),前往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合格后辦理資格證書。
  ㈦ 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的應試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成績,責任由考生自負。
  ㈧ 跨省轉考到我市報名的考生,必須攜帶當地考試管理機構的異地轉考手續及成績證明在考試報名規定的時間內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轉考手續后,方可進行網上報名,否則,以往年度考試成績無效。
  ㈨ 續考生在網上報名時,請填寫好上年度考試檔案號,上年度已考過的科目不能重復報考。
  六、考場設置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場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在主城區統一設置,考生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
  七、教材征訂
  為便于考生學習,國土資源部地籍司組織專家編寫了《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本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叢書,由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發行。請考生向出版社聯系購買。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北路2號,單位:中國農業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郵政編碼:100026,聯系人:洪兆敏,聯系電話:(010)64194907。
  八、其它要求事項
  ㈠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
  ㈡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年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的考試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
  ㈢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均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發草稿紙。
  ㈣ 各區縣(自治縣)人事局考試管理部門收到文件后,應及時轉發和宣傳,積極做好考生網上報名工作。

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