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關于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 〔2009〕37號)的要求。為做好本市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報名
(一) 全省網上報名時間:2009年5月18日9:00—6月12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網址: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二)交費及報名確認
1、2009年6月8日至6月12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為受理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確認”時間 。請在以上時間內帶上報考材料到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繳費確認,逾期后果自負(報名后不辦理退款手續)。地點: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四號樓-1樓,電話:0752—2814139。
2、惠州報名點考生采用現場繳費確認【不收現金,刷卡繳費】、全科成績合格后審核報考資格方式。
(三)報考條件及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11月14日 |
上午 9:00-11:00 |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
下午 2:00-4:00 |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 |
11月15日 |
上午 9:00-11:00 |
地籍調查(自備函數計算器) |
下午 2:00-4:30 |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
三、考試方式
(一)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網址:www.gdkszx.com.cn)用A4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證書發放方式
惠州市報名點考生證書我中心負責發放。
(四)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考務費按每科65元收取。
附件:1.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略)
3.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4.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略)
5.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情況匯總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