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首次報考人員填寫“報名表”時,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信息,確認準確后下載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時打印“網上交費通知單”。并在“報名表”上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后,于2月21日至23日,按屬地原則到所在各縣(市)人力社保部門、國土資源部門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各縣(市)聯系電話和審查地點見溫州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審查地址”欄目。
省部屬、市直在溫有關單位及鹿城區、甌海區、龍灣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單位的報考人員到溫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辦事窗口(學院中路5號人才大廈辦公樓3樓服務大廳1號窗口,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年限證明(附件1),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原件和復印件及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各縣(市)必須嚴格掌握報考條件,認真審核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簽署審查意見并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和職務聘任證書及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相關資料復印件各1份,并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后退回給報考人員。
各縣(市)務必于2012年3月6日前,將已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報名表”等報考材料,用特快專遞寄送至溫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www.)
往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的續考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網上按老考生報名并打印“報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的審查,只要在完成網上報名后,即可在規定的交費時間內直接進行網上交費。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和續考人員,請于3月16日至25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6月13日至15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