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內容摘要:廣東2012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2月20日9:00-3月16日17:00。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
粵人考〔2012〕9號
關于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
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號),現將我省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2月20日9:00-3月16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二)交費確認
交費確認按照屬地原則進行。省直及中央駐穗單位考生登錄省人事考試局網站進行網上交費。各市交費及報名確認的辦法、時間、地點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管理機構確定后公布,各市考生請查詢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管理機構網站通知。
省直報名點采用網上交費、考后審核方式。省直報名點網上交費截止時間:2012年3月16日17:00。網上交費完畢即完成報名所有手續,考前無需進行現場確認。報名后,考生須立即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該表要與報名相關材料一起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并自行留存,考試合格者需提交此表。省直考生全部科目成績合格后按網上公布的時間到省人事考試局提交報名表及相片等相關資料。
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對考生報名資料進行審核,并在2012年3月27日前向省人事考試局上報報名人數匯總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或省人事考試局)公布的合格人員名單文件后,于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成績合格人員復核,并將合格人員報名資料報送省人事考試局。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6月16日 |
9:00-11:00 |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
14:00-16:00 |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 |
6月17日 |
9:00-11:00 |
地籍調查(自備函數計算器) |
14:00-16:30 |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
三、考試方式
(一)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成績不予滾動),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函數計算器。
(四)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報考資格審核
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后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要及時,考后系統不再支持打印。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2.按照屬地原則,各市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格按照考務文件規定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并負責。
3.省人事考試局將加強對全省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工作的抽查和監督指導, 對把關不嚴、審核不合格的單位和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
(二)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三)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四)證書發放方式
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發放。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可在報名填表時選擇“證書速遞”服務(由快遞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遞費用)由考生本人簽收;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五)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市按規定比例上交考務費至省人事考試局財政專戶。屆時,省人事考試局將向各市收費單位寄發“省級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
(六)考試用書
為做好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服務工作,我省考試用書委托省人才交流協會開展,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錄該協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購買(聯系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各市考試用書的征訂工作由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向省人才交流協會訂購或用其它方式訂購。
相關附件下載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