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內容摘要:保定2012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資格考試定于6月16、17日舉行,上報名時間為:2012年2月22日至3月13日,網址是:河北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
保人考函[2012]07號
關于做好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主管部門及駐保各有關單位:
根據河北省人事考務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2012〕10號)要求,為做好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考試時間:
2012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定于6月16、17日舉行,考點保定。考試安排如下:
16日 |
上午 |
9:00-11:00 |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
下午 |
2:00-4:00 |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 |
17日 |
上午 |
9:00-11:00 |
地籍調查(自備計算器) |
下午 |
2:00-4:30 |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 (自備計算器) |
二、 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二)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三)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人相關工作滿1年。
(四)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們,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五)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們,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三、報名時間及要求: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2年2月22日至3月13日,網址是:www.hebpta.com.cn。
審核報名時間:2012年3月12日至16日。
地點:保定市行政服務大廳,電話:3355056。
各單位的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上傳照片,保存提交,通過審核后即可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打印的報名表相關證件(學歷證、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復印件各兩份及原件須單位蓋章和負責人簽字,由單位匯總統一報到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和現場交費,即完成報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交部分科目免試表(附件1)和相關免試材料原件(學歷證、2002年12月18日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及復印件各兩份。部分科目免試表可從網站下載,或通過其他正常渠道獲得,報考人員手工填寫即可。
各單位要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相關材料要求審查原件,考生報名表、部分科目免試表和證件復印件要有審查人簽字并加蓋公章,考試合格人員報名表由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和人事(職改)部門蓋章存入考生本人檔案。
四、考生須知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函數計算器。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客觀題科目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科目在答題紙上作答,全國統一組織實施閱卷工作。
五、違紀違規處理決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發證機關取消其資格,收回證書,二年內不得再參加本專業考試。
(一) 偽造、涂改學歷、資歷證明;
(二) 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
七、收費規定
根據冀價行費[2007]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72元
八、考試用書
為便于考生學習,國土資源部地籍司組織專家編寫了《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本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叢書,由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該出版社聯系。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北路2號 郵政編碼100026
單位:中國農業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附件:
1、 2012年度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表
保定市人事考務中心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1
年度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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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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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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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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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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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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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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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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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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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 術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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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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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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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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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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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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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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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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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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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人事 部門 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業務 主管 部門 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市人事考試中心意見 |
審查人簽字:
(蓋 章) 年 月 日 | ||||||||||||
注:1、學歷指:1、博士 2、碩士 3、研究生班(或雙學士) 4、大學本科 5、大學專科
2、專業技術職務指現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級別和名稱。
3、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但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才可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