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淮安市2012年度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局,市各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關于2012年度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2012〕55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ㄒ唬┗窗彩型恋氐怯洿砣寺殬I資格考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土資源局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和組織實施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ǘ┦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
二、工作計劃與考點設置
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時間定于6月16、17日兩天。
全省統一集中在南京設立考點,考試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6月16日 |
9:00-11:00 |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
14:00-16:00 |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
6月17日 |
9:00-11:00 |
地籍調查(自備函數計算器) |
14:00-16:30 |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
三、科目設置、答題方式及管理模式
?。ㄒ唬┛荚嚾栽O《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個科目。其中,《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ǘ﹫罂既藛T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函數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紙錾蠈溆胁莞寮埞┛忌魅?,考后收回。
?。ㄈ┛荚嚦煽儗嵭?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符合免試條件只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才能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
四、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居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3.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4.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ǘ┇@準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ㄈ﹫罂紬l件中有關從業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從事土地登記代理人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2年12月31日,按“滿周年計算”。
五、報名組織
?。ㄒ唬?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
淮安市報名時間:2012年2月18日至2012年3月8日,報名網址:www.harsks.com。聯系人:李云鵬,聯系電話:83668563。
(二)凡新報考者,網上支付成功后,并按規定將有關報名材料于2012年3月5日至2012年3月9日期間送淮安市創業指導中心一樓服務大廳(大治路22號)接受資格審查,聯系人:宋振宇,聯系電話:83341204,逾期按自動放棄報名處理。
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加蓋單位公章)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傳電子照片)免冠照片1張;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原件(樣表見附件1)。
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還需提供相應的免試證明材料(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新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網報期間,考務人員只審核照片不審核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考費(含報名費和考務費)將不再退回,責任自負。
(三)對于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的報考人員,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不需再提交其他報考證明材料。
(四)考生報名時,應誠實、準確填寫各項報名信息。如有填寫差錯,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淮安市創業指導中心一樓服務大廳(大治路22號)填寫一份《報名信息更改記錄表》,以便及時進行修改,受理時間:2012年3月5日至3月9日。另據人社部考試中心規定,報名結束信息上報后,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在內所有信息均不得更改,請考生在填寫資料時務必要確保準確無誤!
?。ㄎ澹?FONT color=#ff0000>6月11日起,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的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有關文件精神,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0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有發票需求的考生,可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于考試結束后十日內到市人事考試中心服務廳(大治路22號)領取。
七、教材事宜
輔導教材征訂工作由報考人員自行征訂,征訂辦法見附件2。
附件:
1.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業務工作證明 2.
考試輔導教材征訂辦法
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淮安市國土資源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