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1、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2、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3、通過考試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可聘任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 | ||
理工、經濟、法律 |
大學專科畢業滿6年 |
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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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本科畢業滿4年 |
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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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滿3年 |
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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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學位滿2年 |
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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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學位 |
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
1、考試實行每2年為一個周期的成績滾動考試。參加全部4個考試科目人員須在連續2個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必須當年成績全部通過為合格。 2、2002年12月18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