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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2012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內容摘要:甘肅2012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報考者登陸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rst.gansu.gov.cn),認真閱讀文件,了解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報考條件選擇科目名稱進行報名。

關于做好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2]62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局,省國土資源廳人事處,省直及中央在甘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號)精神,現將我省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與分工

    我省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共同負責。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考試實施及考試合格人員的頒證工作;省國土資源廳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

    二、科目設置及考試時間

    (一)科目設置: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科目設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個科目。其中《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夠免考兩科條件)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

    (二)考試時間:2012年6月16、17日。

    6月16日

    上午9:00—11:00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14:00— 16:00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6月17日

    上午9:00—11:00地籍調查(自備函數計算器)

    下午14:00—16:30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三、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二)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三)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四)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五)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在2002年12月《暫行規定》下發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四、報名時間及辦法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3月10日至3月31日。

    (二)網上報名程序:

    1.選擇級別和資格名稱。報考者登陸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rst.gansu.gov.cn),認真閱讀文件,了解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報考條件選擇科目名稱進行報名。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上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如實準確填寫身份證號、原檔案號(初次報考者不填)及報名信息。免考科目的考生先到省國土資源廳人事處進行資格審查(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聘任文件原件),審查通過后再到網上報名。不夠免考條件的考生在填【報考科目】一欄時必須填4科,當年報考的科目由考生任選。

    3.上傳相片。報考者按網上提示上傳近期免冠照片,文件格式為JPG格式,大小應小于20K。主管部門對上傳相片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核,對審查不合格者,須在報名期限內重新上傳。

    (三)網上繳費:審查合格的考生,須于2012年4月1日至10日登陸到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繳費,考試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甘價費[2004]178號文件規定,每人每科60元。審查合格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的考生請于2012年6月10日至15日登陸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打印準考證。

     五、注意事項

    (一)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的新老考生在填寫網上報名表時信息要準確無誤。省國土資源廳對報名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審查,對弄虛作假、隨意曲解文件、偽造學歷、資歷證明或違反考試紀律已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的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追究當事人責任并收回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考試。

    (二)首次報考者不填寫檔案號,老考生必須填寫原檔案號,不得按新考生報考。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各科目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另發草稿紙。

    (四)考試考點設在蘭州。

    (五)為便于考生學習,國土資源部地籍司組織專家編寫了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叢書,由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需要的考生可直接與該出版社聯系。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北路2號  郵編:100026

    單位:中國農業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省國土資源廳人事處聯系方式:

    蘭州市城關區紅星巷258號 

    聯系人:李世宇   電話:0931-8766562

 二O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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