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內容摘要:淄博2012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4月9日9∶00-2012年4月23日16∶00。現場審核時間:2012年4月16日9∶00-2012年4月24日16∶0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網上繳費時間:2012年4月16日9∶00-2012年4月25日16∶00。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新區組織人事部,文昌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省屬以上駐淄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質量、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2]10號)精神,并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質量、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各職業資格(水平)考試科目及具體考試時間見附件1。
二、考試成績管理
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成績為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
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初級) 》和《社會工作實務( 初級) 》2 科,考生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 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中級) 》、《社會工作實務( 中級) 》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 科,考生可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后,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考試的考生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三、報考條件
(一)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116號)有關規定執行(詳見附件2)。
(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印發〈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0〕123號)有關規定執行(詳見附件3)。
(三)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有關規定執行(詳見附件4)。
四、報名工作安排
(一)時間安排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4月9日9∶00-2012年4月23日16∶00
現場審核時間:2012年4月16日9∶00-2012年4月24日16∶0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上繳費時間:2012年4月16日9∶00-2012年4月25日16∶00
(二)報名網址
淄博市人事考試信息(http://sdzb.lss.gov.cn:6005/webRegister/)
(三)審核地點
淄博市人事考試中心(張店區市府東一街15號)
咨詢電話:0533-3160170;0533-3169575
(四)審核材料
在現場審核和確認時,考生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誠信承諾書》(一式兩份);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五)收費標準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照魯價費發〔2004〕56號和魯價費發〔2004〕196號文件執行,即每人每科62元。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照魯價費發〔2004〕196號文件執行,即每人每科60元。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按照魯價費發〔2010〕125號文件執行,即:《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每人每科62元,《社會工作實務(中級)》每人每科68元。
(六)注意事項
1.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責任自負。
2.對2年內在各類人事考試中嚴重違紀違規,給予“兩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處理的考生,處理時間不滿兩年的,取消其2012年報考資格(對違反規定報考的,考務費一律不退還)。
六、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報考人員 請于 2012 年6 月11 日 至17 日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rsks.sdrs.gov.cn )下載打印準考證 。因為報考人員必須通過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兩者缺一不可)下載準考證,所以報名時一定要正確輸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等信息,確保順利參加考試。
(二)根據國家關于考試考場設置的有關規定,我省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區設置在濟南市;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區設置在濟南、青島、泰安、臨沂、濱州五個市,其中濟南、淄博、聊城的考生在濟南參加考試;青島、煙臺、濰坊、威海的考生在青島參加考試;泰安、濟寧、萊蕪、菏澤的考生在泰安參加考試;臨沂、棗莊、日照的考生在臨沂參加考試;濱州、東營、德州的考生在濱州參加考試。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不得攜帶計算器,其它兩項資格考試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各項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四)各職業資格(水平)考試客觀題科目在答題卡上作答。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科目在答題紙上作答;社會工作者考試《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時,考生應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五)為便于考生學習,國土資源部地籍司組織專家編寫了《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本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叢書,由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該出版社聯系。
(六)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方面的問題,請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系。
(七)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有關考試大綱和教材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
附件:1. 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質量、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水平)考試時間表
2.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3.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略)
4.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考條件(略)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