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2頁
附件1
2008年度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報考條件和報考材料要求
一、 報考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
1、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大專學歷,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10年。
2、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8年。
3、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碩士學位,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5年。
4、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博士學位,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3年。
5、取得非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學歷或學位,其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08年4月11日。
二、 報考條件的有關說明
1、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年限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
2、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及臺灣地區的專業人員,申請參加考試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8年度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自行用A4紙從網上下載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復印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無論何時,經查屬實的,將按人事部令第3號予以處理。
附件2
2008年度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類別 | 級別 | 專 業 | 科 目 | ||
代碼 | 名 稱 | 代碼 | 名 稱 | ||
37. 投資建設項目 管理師 | 4. 考4科 | 01 | 投資建設項目 管理師 | 1 | 宏觀經濟政策 |
2 | 投資建設項目決策 | ||||
3 | 投資建設項目組織 | ||||
4 | 投資建設項目實施 |
說明:
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對應上表級別與專業代碼“填表”。
2、上表內容與現用全國統一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對應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