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安全運行的因素
1不合規范的操作行為
(1)不熟悉機器設備的操作方法;
(2)不按規定配置安全防護器具;
(3)體力或智力不足,仍勉強工作;
(4)不按安全工作方法工作;
(5)注意力不集中;
(6)工作中玩忽職守。來
2不安全的工作場所
(1)設備未設安全防護裝置;
(2)設備陳舊,未實施日常及定期維護與保養;
(3)未給操作人員提供個人防護用品;
(4)場所未設置適當的照明、通風、消防設備;
(5)場地不清潔,危險品亂堆放;
(6)安全設施失效,未作定期檢查。
(二)運行安全管理
1根據勞動局規定,對技術工種的工人進行技術考核,持操作證才能上崗;
2工程部各技術班組設有安全員,負責檢查安全運行情況;
3根據安全規程制定各工種的操作安全規程;
4加強安全教育,在處理危險設備檢修時工程師應親自到場;
5對儀器、儀表、保險閥等,必須定期送有關部門校檢;
6易燃易爆物品須妥善管理;
7重要機房、中控室應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
8技術設備層、機房、配電室、中控室的鑰匙應由專人保管;
9操作場所嚴禁吸煙;
10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考核;
11對外單位工作人員也應進行安全管理,簽訂安全協議書,在施工上進行檢查、督導,以免事故的發生;
12對高空作業及外墻清洗所用吊架、吊籃要定期檢查吊繩,確保安全;
13避雷裝置必須在雨季前進行測試檢查,對銹蝕部分要敲鏟上漆;來
14對各配備設施的接地設施要定期檢查保養,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規范的要求;
15樓宇內進行電、氣焊操作,必須取得動火證;
16為操作者提供完備的個人防護裝備并督導其正確使用;
17工作場所應隨時清理以防止危害事故的發生;
18制定安全運行手冊及獎懲規定;
19強化對運行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學習和掌握設備原理、結構、性能、使用、維護、修理及安全等方面的知識、技能;
20擬定設備運行管理的制度,包括:設備運行操作規程、設備維護規程、崗位責任規程、交接班制度、運行巡檢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