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外加劑與水泥/摻合料之間有時出現的不相適應性問題長期以來影響著實際工程對外加劑/摻合料的應用,并受到材料科學研究人員的高度重視。本文首先對混凝土外加劑與水泥/摻合料之間的適應性進行定義,并從混凝土外加劑、水泥和摻合料三個方面討論導致商品混凝土中外加劑與水泥/摻合料不相適應的原因和機理進行研究和分析。
關鍵詞:外加劑 水泥 摻合料 適應性 影響因素采集者退散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商品混凝土發展十分迅速。從1979年我國建立第一家預拌混凝土攪拌站開始,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如雨后春筍般成長。1990年,我國已建成100家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到2002年,我國商品混凝土攪拌站數量更是高達1039家,實際年產量為13914m3,與2002年相比,2003年商品混凝土年產量的增加幅度超過30%。混凝土商品化進程的實施在提高混凝土質量、滿足結構工程實際需要、節約資源、節省能源、保護環境和文明施工等方面都發揮了巨作用。然而,我國東、西部及沿海地區的經濟、技術發展不均衡,混凝土商品化步伐和商品混凝土技術水平差別也很。我國個別發達城市,如上海、北京、廣州等,混凝土商品化供應比例已于80%,而邊遠地區(有些甚至是省會城市),其混凝土商品化程度卻不足20%。為進一步提高混凝土商品化程度,加速混凝土商品化進程,2003年10月16日,我國商務部、公安部、建設部和交通部聯合發布“關于限制禁止在城市城區現場攪拌混凝土的通知”。通知規定:從2003年12月31日起,北京等124個城市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其它城市從2005年12月31日起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可見,我國混凝土商品化步伐將急速加快。
本文網 商品混凝土離不開化學外加劑和礦物摻合料,各種摻合料和以減水劑為主要組份配制的各種外加劑為商品混凝土的生產和應用提供了必要的技術保障。根據國外及我國發達城市商品混凝土的發展經驗,首先要解決好化學外加劑和礦物摻合料的配套供應和應用技術問題,否則,混凝土商品化的進程必將受到嚴重的影響。
關于化學外加劑和礦物摻合料,我國已經制定了較齊全的標準規范,如:1)GB8076-1997 混凝土外加劑;2)GB8077-2000 混凝土外加劑勻質性試驗方法;3)JC473-2001混凝土泵送劑;4)GB50119-2003 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范;5)GB1596-19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6)GB/T18046-2000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爐礦渣粉;7)JTJ275-2000 海工工程混凝土結構防腐蝕技術規范;8)GB/T18736-2002 高強高性能混凝土用礦物外加劑。這些標準規范的制定和實施為混凝土化學外加劑和礦物摻合料的正確選擇和應用提供了良好的技術保障。但盡管這樣,在實際工程中,常會出現不如意的使用效果,甚至出現重工程事故,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再者,也容易引起原材料提供方、商品混凝土生產方和施工方之間的矛盾。實踐表明,混凝外加劑與水泥/摻合料之間存在明顯的適應性問題。發達國家的水泥生產廠和外加劑生產廠數量較少,質量相對穩定,而我國混凝土外加劑廠有500家以上,水泥生產廠更是超過2000家,所以,商品混凝土生產過程中外加劑與水泥/摻合料適應性問題相當突出,由此帶來的技術難題和質量事故也較普遍。
為正確認識外加劑與水泥/摻合料的適應性問題,本文結合工程實際和近幾年的科研成果,對外加劑與水泥/摻合料適應與否進行定義,并就商品混凝土生產中較常出現的減水劑型外加劑(普通減水劑、高效減水劑、緩凝型減水劑、泵送劑等)與水泥/摻合料之間的適應性影響因素及機理展開全面研究和分析。
1. 混凝土外加劑與水泥/摻合料適應性的定義
為正確定義外加劑與水泥/摻合料之間的適應性,首先應將因外加劑、水泥和摻合料本身性能不合格所產生的影響排除在外;其次,要將外加劑與水泥/摻合料是否能配合使用這一點考慮在內。
可以這樣理解混凝土外加劑與水泥/摻合料的適應與不適應性的概念:按照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范[1],將經檢驗符合有關標準的某種外加劑摻加到用按規定可以使用該品種外加劑的水泥(和摻合料)所配制的混凝土中,若能夠產生應有的效果,我們就認為該水泥/摻合料與這種外加劑是適應的;相反,如果不能產生應有的效果,則該水泥/摻合料與這種外加劑不適應。
比如,分別用五種普通硅酸鹽水泥并摻加某種高效減水劑(經檢驗符合高效減水劑標準要求[2])配制混凝土,在其它因素都相同的情況下,有種水泥所配制的混凝土在減水率方面出現了嚴重不足,則說明這種水泥與該高效減水劑不適應,而其它幾種水泥與該高效減水劑是適應的。再比如,當某種水泥(摻有一定比例的摻合料)所配制的混凝土中摻加緩凝減水劑(經檢驗符合有關標準),不僅得不到應有的緩凝效果,反而出現了不正常的快凝現象,這肯定是由于該緩凝減水劑與所使用的水泥和/或摻合料不相適應引起的。
幾乎所有品種的外加劑與水泥之間都存在適應性問題,只是目前來說商品混凝土中幾乎全部使用減水型外加劑,而減水型外加劑與水泥/摻合料不相適應時能夠比較直觀快速地反應出,如出現混凝土流動性差、減水率低,或拌合物板結發熱、流動性損失過快、不正常凝結等現象。商品混凝土生產和使用過程中反響最強烈的問題主要是外加劑與水泥/摻合料之間不相適應所導致的各種矛盾和質量事故。
2. 減水型外加劑與水泥/摻合料適應性的影響因素及機理
本文網 分析認為,減水型外加劑與水泥/摻合料的自身特性都會影響它們之間的適應性。就減水型外加劑自身來說,其分子特性、聚合度、中和離子、摻加時的狀態等都會對其作用效果產生影響;而對水泥來說,其化學組成、礦物成分、調凝劑石膏的狀態和摻量、堿含量、混合材種類和摻量、粉磨細度等都是必須考慮在內的因素;對于摻合料,則其種類、摻量等對減水型外加劑的作用效果影響較。
2.1 減水劑自身特性對其塑化效果的影響
就萘系高效減水劑自身的特性來講,影響其對水泥/摻合料塑化效果的因素有磺化度、平均分子量、分子量分布以及聚合度、聚合性質 (直鏈、支鏈等) 等,另外,減水劑摻加時的狀態(粉狀或液態)也影響其塑化效果,具體情況如下。來
源:
1)萘系減水劑在合成時的磺化越完全,則轉變為帶有磺酸基磺化物的萘環越多,該減水劑的分散作用也越強;水解過程也同樣重要,因為水解過程可以使得萘環上α位的磺酸基除去,以利于縮聚反應。
2)萘系減水劑的分子量(也即聚合度)對其塑化效果的影響非常顯著,存在一個最佳分子量值。試驗表明,萘系減水劑分子的聚合度為10左右時的塑化效果最理想。
3)萘系減水劑中起中和作用的反離子的性質也影響減水劑的塑化效果。
4)萘系減水劑摻加時的狀態會影響其對水泥的塑化效果。試驗表明,摻加粉狀的減水劑其塑化效果比摻加液態減水劑時約低5%,其原因是粉狀減水劑的分子呈纏繞形結構,而減水劑溶解在水中1天以上時則其分子呈直鎖形結構,因此吸附在水泥顆粒上所起的分散效果就些。-全國最教育類網站()
對于木質素磺酸鹽系減水劑來說,其生產原料中木質素的來源、純度、制備時加入的金屬陽離子種類、添加狀態等都對其作用效果產生一定影響。表1是對木質素磺酸鈣(MG)和木質素磺酸鈉(MN)作用效果的對比結果??梢?,在相同摻量情況下,MN的塑化效果比MG明顯,但其對砂漿抗壓強度的改善效果卻不如MG。
與木質素磺酸鹽系減水劑和萘系、密胺系高效減水劑相比,氨基磺酸鹽系高效減水劑和聚縮酸系高效減水劑盡管減水率,控制坍落度損失效果明顯,但合成工藝過程中的諸多因素都會對其作用效果產生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