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國際貿易項目的合同履行和管理
大綱要求:
1.熟悉國際貨物貿易流程。
2.熟悉國際貨物貿易合同履行的主要環節。
3.熟悉通關管制的要求。
4.熟悉商品檢驗要求。
國際貨物貿易流程:(熟悉)
1)交易前的準備;
2)合同磋商和訂立;
3)合同的履行。
4.9.1交易前的準備階段(熟悉)
主要工作:
1)行情調研;
2)制訂方案。
4.9.2合同磋商和訂立階段(熟悉)
在國際貿易中,合同磋商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
訂立合同是對以往磋商過程中雙方達成的協議、共同接受的交易條件的最終書面確認。
4.9.3合同的履行(熟悉)
(1)出口合同的履行環節——CIF+L/C組合下
備貨。管理重點在貨物的生產,目的是保證貨物的質量。
催證、審證和改證。
租船、訂艙、報關出運和投保。在CIF下,租船訂艙和運輸保險屬于賣方的責任。
制單結匯、核銷退稅。在貨物裝運后,賣方在信用證規定的有效期內,根據信用證的規定,將繕制完成的各種單據提交銀行辦理議付結匯手續。
出口合同履行的四個環節最為重要:“貨”、“證”、“船”、“款”。
凡是按CIF或CIP價格成交的出口合同,賣方在裝船前,須及時按照合同的規定,向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填制投保單。保單日期不能晚于提單日期。
目前我國仍是外匯管制的國家,作為出口方,要按照國家的規定,對所收到的外匯進行核銷。
(2)進口合同的履行環節——FOB條件下
1)開立信用證。是進口商向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這是履行合同的第一個環節。
2)派船接運貨物。在FOB下,應由買方負責派船到合同規定的交貨地點接運貨物。
3)投保貨運險。保險由買方辦理。
4)審單和付匯。開證行。
5)報關、驗收和撥交貨物。貨物的放行是海關對一般出口貨物監管的最后一個環節。
4.9.4海關監管(熟悉)
海關監管的四個重要環節:
1)申報和審單。當事人向海關呈交齊全的報關單證,海關進行審核。
2)檢查和查驗。海關以經審查的單證為依據,對進出口貨物進行核查、核對。
3)放行。海關核對核銷報關單,并在有關單據上簽印放行,表示已結關。
4)海關稽查。是對已經放行的進出口貨物,海關在法定期限內對其進出境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和評價,它是貨物放行后,通關環節的繼續。
4.9.5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熟悉)
(1)商品檢驗檢疫的地點,根據買賣合同約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有三種情況:
1)在出口國檢驗。如在裝運港檢驗等。
2)在進口國檢驗,如在目的港檢驗等。
3)出口國檢驗,進口國復驗。
(2)商品檢驗檢疫的內容主要包括:
1)商品數量、質量、標識包裝等的檢驗;
2)動植物檢疫;
3)衛生檢疫等;
4)進出口商品殘損的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