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國際貿易運作
大綱要求:
1.了解國際貿易的特點。
2.了解國際貿易應該遵循的基本貿易準則。
3.了解國際貿易適用的法律體系和國際慣例。
4.4.1國際貿易的特點(了解)
1)受國家干預,不同國家的對外貿易政策和措施對國際貿易限制嚴格。
2)由于存在諸如政策風險、信用風險、匯率風險、價格風險、運輸風險、政治風險等,致使國際貿易與國內貿易相比,風險要大得多。
3)國際市場競爭激烈,競爭對手眾多,競爭手段多樣。
4)由于不同國家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以及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和文化傳統等對市場的影響,使得國際市場的需求呈現多樣化的特點。
4.4.2國際貿易適用的法律體系(了解)
目前主要有兩種類型:
1)合同當事人所在國國內的相關法律,如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
2)有關的國際協定、條約或公約
關于國際貨物運輸的公約主要有:
1)《海牙規則》;
2)《維斯比規則》
3)《漢堡規則》;
4)《國際鐵路貨物運輸公約》;
5)《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公約》;
6)《聯合國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公約》等等。
4.4.3國際貿易適用的慣例(了解)
國際貿易慣例本身并不是法律,它和各國的國人法和國際法的區別在于它不具有絕對的法律約束力,而是遵從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
(1)國際貿易慣例的使用,當買賣雙方發生爭議時,如果:
1)合同的規定與慣例矛盾,則法院或仲裁機構以合同的規定為準;
2)合同的規定與慣例不抵觸,則法院或仲裁機構以國際慣例的規定為準;
3)合同中明確規定采用某種慣例,則這種慣例就有其強制性;
4)國際貿易慣例也是許多國際貿易法律制定的基礎,也是很多國際貿易糾紛裁決的依據,它是國際貿易法律的重要淵源之一。
(2)國際貿易中通行慣例內容:(四類)
1)國際貿易術語方面
2)交易結算方面
3)貨物保險方面
4)貨物運輸方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