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政府投資的某工程,某監理單位承擔了該工程施工招標代理和施工監理任務,該工程采用無標底公開招標方式選定施工單位。工程實施中發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工程招標時,A、B、C、D、E、F、G共七家投標單位通過資格預審,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提交了投標文件。評標時,發現A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雖加蓋了公章,但沒有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只有法定代表人授權書中被授權人的簽字(招標文件中對是否可由被授權人簽字沒有具體規定):B投標單位的投標報價明顯高于其他投標單位的投標報價,分析其原因是施工工藝落后造成的;C投標單位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工期380天作為投標工期,但在投標文件中明確表示如果中標,合同工期按定額工期400天簽訂:D投標單位投標文件中的總價金額匯總有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