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一、案例分析題 |
1.(14分)某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承包合同中有關工程價款及其支付約定如下: (1)簽約合同價:82000萬元;合同形式:可調單價合同。 (2)預付款:簽約合同價的10%,按相同比例從每月應支付的工程進度款中抵扣,到竣工結算時全部扣消。 (3)工程進度款:按月支付,進度款金額包括:當月完成的清單子目的合同價款;當月確認的變更、索賠金額;當月價格調整金額;扣除合同約定應當抵扣的預付款和扣留的質量保證金。 (4)質量保證金:從月進度付款中按5%扣留,質量保證金限額為簽約合同價的5%。 (5)價格調整:采用價格指數法,公式如下: △P=P ![]() 式中:△P--價格調整金額; P ![]() L--當期工人費價格指數; M--當期材料設備綜合價格指數。 該工程當年4月開始施工,前4個月的有關數據見下表: ![]() 問題: (1)計算該4個月完成的清單子目的合同價款。 (2)計算該4個月各月的價格調整金額。 (3)計算6月份實際應撥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金額。 (列出計算過程。計算過程保留四位小數,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
正確答案: (1)4月份完成的清單子目的合同價款:1200萬元 5月份完成的清單子目的合同價款:(3510-1200)萬元=2310萬元 6月份完成的清單子目的合同價款:(6950-3510)萬元=3440萬元 7月份完成的清單子目的合同價款:(9840-6950)萬元:2890萬元 (2)4月份的價格調整金額:1200×(0.17×162/158+0.67×122/117-0.84)萬元=39.52萬元 5月份的價格調整金額:(2310+60+10)×(0.17×175/158+0.67×130/117-0.84)萬元=220.71萬元 6月份的價格調整金額:(3440-110+30)×(0.17×181/158+0.67×133/117-0.84)萬元=391.01萬元 7月份的價格調整金額:(2890+100+50)×(0.17×189/158+0.67×141/117-0.84)萬元=519.20萬元 (3)6月份的應扣預付款:(3440-110+30+391.01)萬元×10%=378.10萬元 6月份應扣質量保證金:(3440-110+30+391.01)萬元×5%=187.55萬元 6月份實際應撥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金額:(3440-110+30+391.01-378.10-187.55)萬元=3185.36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