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8-21 共1頁
會計報表
一、會計報表的概念和組成
事業單位會計報表是反映事業單位財務狀況和收支情況的書面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會計報表附注和收支情況說明書等。
二、會計報表的編制期問
會計報表分為月報、季報和年報(年度決算)三種。月份會計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三日報出;季度報表應于季度終了后五日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按財政部決算通知規定及主管部門要求的格式和期限報出。
三、會計報表的編制要求
事業單位的會計報表,要保證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會計報表必須經單位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審閱簽章并加蓋公章后上報。
四、資產負債表的編制
事業單位一般在月末不結賬,年度終了時進行年終結賬。因此,事業單位資產負債表月報通常按照“資產+支出=負債+凈資產+收入"的平衡公式設置,即報表的左方反映資產和支出,統稱為資產部類,報表的右方反映負債、凈資產和收入,統稱為負債部類,資產部類的總計數等于負債部類的總計數。事業單位資產負債表年報按照“資產=負債+凈資產”的平衡公式設置,不再設收入、支出項目。
五、收入支出表的編制
事業單位收入支出表由收入、支出和結余三部分內容組成,其等式為“收入-支出=結余”。其中,收入分為事業活動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繳款、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經營活動收入(即經營收入)和專款收入(即撥入專款)三個部分;支出分為事業活動支出(包括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事業支出、事業活動負擔的銷售稅金和結轉自籌基建)、經營活動支出(包括經營支出和經營活動負擔的銷售稅金)和專款支出(包括撥出專款和專款支出)三個部分;結余分為事業結余、經營結余和結余分配三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