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12-03 共1頁
財政補助結轉資金是指當年支出預算已執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執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財政補助資金。財政補助結轉包括基本支出結轉和項目支出結轉。
事業單位設置“財政補助結轉”科目,核算滾存的財政補助結轉資金。
期末,事業單位應當將財政補助收入和對應的財政補助支出結轉至“財政補助結轉”科目。
月末
根據財政補助收入本期發生額,
借:財政補助收入
貸:財政補助結轉 類似于“本年利潤”
根據財政補助支出本期發生額,
借:財政補助結轉
貸:事業支出——財政補助支出
年末
借:財政補助結轉 余額為正數
貸:財政補助結余 類似于“利潤分配”
或
借:財政補助結余
貸:財政補助結轉 余額為負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