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5-23 共3頁
二、財產清查的種類
(一)按財產清查的范圍不同
全面清查是指對全部財產物資和往來款項等進行全面的盤點和查詢。原則上講,全面清查的范圍應包括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所有有關項目。
局部清查是指根據需要對部分財產物資和往來款項等進行的盤點和清查。其清查的主要對象是流動性較大的財產,如現金、原材料、在產品和庫存商品等。局部清查范圍小,內容少,涉及的人員較少。
【例題2•多選題】下列需要進行全面財產清查的情況是( )。
A.年終決算之前
B.企業股份制改制前
C.進行全面資產評估時
D.單位主要領導調離時
『正確答案』ABCD
【例題3•多選題】局部清查的范圍是( )。
A.銀行存款
B.固定資產
C.現金
D.貴重物品
『正確答案』ABCD
【例題4•多選題】(2007年)進行局部財產清查時,正確的做法是( )。
A.現金每月清點一次
B.銀行存款每月至少同銀行核對一次
C.貴重物品每月至少盤點一次
D.債權債務每年至少核對一、二次
『正確答案』BC
(二)按財產清查的時間不同(清查時間是否有計劃)
定期清查是指根據事先計劃或管理制度規定的時間安排對財產所進行的清查。定期清查的對象和范圍不定.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清查的目的是為了及時發現賬實不符。
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先沒有規定清查時間,根據特殊需要而進行的臨時性清查。
【鏈接】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例題5•判斷題】不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
『正確答案』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