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5-23 共3頁
三、財產清查的一般程序
1.清查小組由會計、保管、管理及使用部門相關人員組成。
2.清查任務根據會計核算和管理要求以及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清查法案包括具體內容、時間安排、清查步驟、清查方法、和人員組成等。
4.學習規定主要是政策、法律和法規的學習
5.準備工作包括:會計部門賬簿齊全、保管部門登記明細賬并整理好財產物資、準備好計量器具和有關的清查登記表。
6.清查中相關人員必須在場。做好盤點記錄、根據記錄登記盤點表、根據盤點表與實存賬存對比,檢查賬實是否相符。
5.分析差異原因,提出處理建議、積極處理多余積壓財產物資,清理往來款項、及時調整賬簿記錄,保證賬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