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律是會計職業道德的最低要求。
(二)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區別
(1)性質不同。會計法律具有很強的他律性;會計職業道德具有很強的自律性。
(2)作用范圍不同。會計法律制度側重于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和結果的合法化;會計職業道德則不僅要求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還要調整會計人員內在的精神世界。
(3)實現形式不同。會計法律制度表現形式是具體的、明確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規定;存在于人們的意識和信念之中。
(4)實施保障機制不同。會計法律制度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會計職業道德需要會計人員的自覺遵守。
三、會計職業道德教育
(一)會計職業道德教育形式
(1)接受教育。 (2)自我教育
(二)會計職業道德教育內容
(1)會計職業道德觀念教育。 (2)會計職業道德規范教育。
(3)會計職業道德警示教育。 (4)其他與會計職業道德相關的教育(表彰獎勵)。
(三)會計職業道德教育途徑
(1)通過會計學歷教育進行會計職業道德教育 (2)通過會計繼續教育進行會計職業道德教育。
(3)通過會計人員的自我教育與修養進行會計職業道德教育。
四、會計職業道德的檢查與獎懲
(1)財政部門對會計職業道德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的途徑主要有:
①將會計法執法檢查與會計職業道德檢查相結合;
②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登記管理與會計職業道德檢查相結合;
③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評、聘用與會計職業道德檢查相結合。
(2)會計行業組織對會計職業道德進行自律管理與約束。
(3)依據會計法等法律法規,建立激勵機制,對會計人員遵守職業道德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4)會計人員違反職業道德,情節嚴重的,由財政部門吊銷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五、會計職業道德建設組織與實施
(1)財政部門組織和推動會計職業道德建設,依法行政,探索會計職業道德建設的有效途徑和實現形式。
(2)會計職業組織建立行業自律機制和會計職業道德懲戒制度。
(3)企事業單位任用合格會計人員,開展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形成內部約束機制,防范舞弊和經營風險,支持并督促會計人員遵循會計職業道德,依法開展會計工作。
(4)社會各界各盡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
(5)社會輿論監督,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