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三】會計核算
一、會計核算的一般要求 :
1、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為依據。
2、以虛假的經濟業務或資料進行會計核算,是一種嚴重違法行為。
3、會計資料必須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會計資料,不得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
5、偽造行為的特點:無中生有;變造:以假亂真。假發票的開票方和索取方都是違法行為的責任主體。(P17注意偽造和變造的區別。)
二、會計年度:我國是以“公歷年度”為會計年度,即以每年公歷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記賬本位幣:
1、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2、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單位,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
但是值得強調的是:不是任何單位都可以隨意選擇記帳本位幣,只有遵守“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原則下才可以選擇人民幣以外的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
3、記帳本位幣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
4、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只能為人民幣,即采用非人民幣作為記帳本位幣的也必須折算為人民幣。
四、會計憑證: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兩種。
對不真實,不合法原始憑證的正確處理;
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原始憑證的正確處理。(P21結合P24)
1)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必須按照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審核原始憑證是會計人員的法定職責。
2)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3)對記載不準準、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注意2、3的分別處理方法。)五、會計憑證的種類和內容:(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兩種)
1.原始憑證填制的基本要求
①企業發生應該進行會計核算的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并及時送交會計機構;“及時”一般最遲不超過一個會計結算期----:一個月。具體參照P23
②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是會計人員的基本職責。監督中發現不真實、不合法;不準確、不完整如何處理?)
③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P25
④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
⑤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⑥注意重點掌握P25—26關于《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對原始憑證的要求。重點為:1、2、5。
2.記賬憑證填制的基本要求
①編制記帳憑證前必須對原始憑證進行認真審核,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編制。
②注意重點掌握P26—27關于《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對原始憑證的要求。★★
(要點為:2、3、4)
③除結帳和更正錯誤的記帳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帳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
④一張原始憑證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兩個以上的單位共同負擔時,應當由保存該原始憑證的單位開具原始憑證分割單給其他應負擔的單位。
⑤關于錯帳應該根據不同情況處理★★。
六、會計賬簿
1、會計賬簿種類。(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其他輔助帳)
2、登記會計賬簿基本要求。
①登帳的依據為經過“審核”的“會計憑證---不是單純的記帳憑證”。
②注意重點掌握P29—31關于《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對登帳的要求。★★★
(要點為:3、4、5、7、9)
七、帳務核對和財產清查 :
1、帳務核對的要求:帳實相符;2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
根據歷年考試習慣要求考生注意以上具體的解釋,比如講到帳張核對,考生只會想到總帳與明細帳的核對,但是要求不止這些,具體請看教材的要求。
2、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之前,應進行財產清查。
【問題三】總結:本問題內容比較多,相對而言內容都應該在會計基礎的教材中解決的,但是在會計法中也得到體現。應該也是非常重要的考點來的,要求考生重視本問題的掌握。
【問題四】編制財務報告:★
1、財務會計報告的構成:(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表、會計報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特別說明財務會計報告比會計報表的范圍更加廣泛。另外會計報表又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附表所組成。
2、企業對外提供財務報告應當由企業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企業,還應由總會計師簽名并蓋章;
3、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編制月份、季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對外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的格式、編制要求、報送期限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向不同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編制依據編制基礎應當一致。
4、對會計報表中各項會計要素進行合理的確認和計量,不得隨意改變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標準;
5、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規定的結賬日進行結賬,不得提前或者延遲;年度結帳為公歷年度的12月31日,其他為半年、季度、月份的最后一天。
6、企業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前,應當按規定進行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務;
7、不得隨意改變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
8、單位負責人對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9、國有大型企業,國有重點金融機構,及其他國家有委派監事會的國有企業,應當定期向監事會提供財務報告。(注意只局限在“國有”,有“委派”監事會的)。國有的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占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應當“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公布財務會計報告。
10、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按編制時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和月度財務會計報告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
【問題五】會計檔案管理
1、法律依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及檔案管理部門會同制定。
2、會計檔案的范圍
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比如:會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具體的在基礎的相關章節有。
3、單位的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屬于文書檔案,不屬于會計檔案。【問題六】會計監督
1、內部會計監督的主體是各單位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內部會計監督的對象是本單位的經濟活動 。
2、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基本要求P57--61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或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2)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的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程序應當明確;
(3)財產清查的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應當明確;
(4)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辦法和程序應當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