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底稿法下調整分錄的編制介紹如下:
(1)分析調整“產品銷售收入”。先假設本期產品銷售收入均為現金收入,即“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然后再結合資產負債表中的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項目進行調整。調整分錄如下:
借: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
貸:產品銷售收入
(2)分析調整“產品銷售成本”。先假設本期產品銷售成本均為現金支付,即“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然后再結合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付賬款”、“應付票據”、“應付工資”、“存貨”、“累計折舊”、“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等項目逐一進行調整。調整分錄如下:
借:產品銷售成本
貸: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
(3)分析調整“營業(yè)費用”。先假設本期產品銷售發(fā)生的營業(yè)費用均為現金支付,即“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然后再結合資產負債表中“應付工資”、“累計折舊”、“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等項目逐一進行調整。調整分錄如下:
借:產品銷售費用
貸: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4)分析調整“主營業(yè)務稅金及附加”。先假設本期發(fā)生的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均已實際支付,即“支付的各項稅費”,然后再結合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交稅金——應交營業(yè)稅”、“應交稅金——應交城市建設維護稅”、“其他應交款”等項目進行調整。調整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yè)務稅金及附加
貸:支付的各項稅費
(5)分析調整“其他業(yè)務收入”。其他業(yè)務收入所核算的主要是銷售材料收入、技術轉讓收入、經營性租賃收入等。先假設本期發(fā)生的其他業(yè)務收入均已實際收到現金,即先計入“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處置固定資產等收到的現金凈額”等項目,然后再在調整“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時進行調整。調整分錄如下:
借: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
處置固定資產等收到的現金凈額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
(6)分析調整“其他業(yè)務支出”。其他業(yè)務支出所核算的主要是與銷售材料、技術轉讓、經營性租賃等有關的成本、費用、稅金。先假設本期發(fā)生的其他業(yè)務支出均已實際支付現金,即先計入“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購建固定資產等所支付的現金”、“支付的各項稅費”等項目,然后再在調整“存貨”、“應付工資”、“應交稅金”時進行調整。調整分錄如下:
借:其他業(yè)務支出
貸: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
購建固定資產等所支付的現金
支付的各項稅費
(7)分析調整“管理費用”。先假設本期發(fā)生的管理費用均為現金支付,即先計入“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然后再結合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應付款”、“累計折舊”、“應付工資”、“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等項目進行調整,將那些本期實際未支付的以及不屬于“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予以剔除。調整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
貸: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8)分析調整“財務費用”。先假設本期發(fā)生的財務費用均為現金支付,再依據明細項目進行調整。對于利息費用,計入“償付股利、利潤或利息所支付的現金”,其他財務費用則計入“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然后再結合資產負債表中的“累計折舊”、“應付工資”、“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等項目進行調整。調整時,再將那些不屬于“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剔除。調整分錄如下:
借:財務費用
貸:償付股利、利潤或利息所支付的現金
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9)分析調整“投資收益”。先假設列入本期損益表中的投資收益均已實際收到現金,即“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然后再依據資產負債表中的“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應收股利”、“應收利息”等項目進行調整。調整分錄如下:
借: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
貸:投資收益
(10)分析調整“營業(yè)外收入”。先假設本期發(fā)生的營業(yè)外收入均為現金收入,即“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處置固定資產等收到的現金凈額”,然后再結合資產負債表中“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等項目,以及“營業(yè)外收入”項目的有關明細賬進行調整。調整分錄如下:
借: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處置固定資產等收到的現金凈額
貸:營業(yè)外收入
(11)分析調整“營業(yè)外支出”。先假設本期發(fā)生的營業(yè)外支出均為現金支出,即“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處置固定資產等收到的現金凈額”,然后再結合資產負債表中“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等項目,以及“營業(yè)外支出”項目的有關明細賬進行調整。調整分錄如下:
借:營業(yè)外支出
貸: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處置固定資產等收到的現金凈額
(12)分析調整“所得稅”。先假設列入本期損益表中的所得稅均已實際支付,然后再結合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項目進行調整。調整分錄如下:
借:所得稅
貸:支付的各項稅費
(13)分析調整“短期投資”。對于“短期投資”項目,由于現金流量表設計時是按“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和“投資所支付的現金”單獨列示的,因此,應分析其借方發(fā)生額和貸方發(fā)生額,分別進行調整。調整分錄如下:
調整借方發(fā)生額:
借:短期投資
貸:投資所支付的現金
調整貸方發(fā)生額:
借: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
貸:短期投資
(14)分析調整“應收票據”。“應收票據”通常與銷售商品有關,與期初余額相比,期末“應收票據”增加,表明本期銷售的部分商品本期沒有收到現金,而原來在調整利潤表中的“主營業(yè)務收入”時,是假定其全部已收到現金的,因此要沖減“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反之,若期末“應收票據”減少,表明本期“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中有一部分是前期銷售的,而前期銷售的這一部分商品的收入并未在利潤表“主營業(yè)務收入”中體現,因此要增加“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當然如果存在應收票據貼現,由于票據貼現一方面使得“銷售商品所收到的現金”減少,另一方面增加了財務費用,而原來在調整利潤表中的“財務費用——經營性費用”時,是將其計入“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的,對于這部分貼現金額,企業(yè)并未實際支付現金,因此要從“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予以沖回。調整分錄如下(應收票據增加時作相反分錄):
借: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
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應收票據貼現部分)
貸:應收票據(余額的凈減少)
(15)分析調整“應收賬款”。“應收賬款”通常與銷售商品有關,與期初余額相比,期末“應收賬款”增加,表明本期銷售的部分商品本期沒有收到現金,而原來在調整利潤表中的“主營業(yè)務收入”時,是假定其全部收到現金的,因此要沖減“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反之,若期末“應收賬款”減少,表明本期“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中有一部分是前期銷售的,而前期銷售的這一部分商品的收入并未在利潤表“主營業(yè)務收入”中體現,因此要增加“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當然如果存在壞賬核銷,由于壞賬核銷部分是沖減“壞賬準備”的,而在調整“壞賬準備”時,通常是將其期末期初余額的差額全部計入“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故此時也應予以沖回。調整分錄如下(應收賬款減少時作相反分錄):
借: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
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貸:應收賬款——貨款
(16)分析調整“壞賬準備”。依據“壞賬準備”賬戶的期末期初余額的差額,作如下調整分錄(壞賬準備減少作相反分錄):
借: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貸:壞賬準備
(17)分析調整“應收股利”。應收股利會因購買股票、債券或股利的分配與收回等原因而增加或減少,可依據期末期初余額的差額分析調整。如果期末余額增加,說明本期應計的股利中有一部分在本期沒有收到,而原來在調整利潤表中的“投資收益”項目時是全額計入“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的,故應沖減“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反之,如果期末余額減少,說明本期收到的股利有一部分是前期的,而原來在調整利潤表中的“投資收益”項目時只是按本期應計的股利計入“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的,故應增加“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當然,如果本期“應收股利”的借方發(fā)生額中含有為購入股票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括已宣告發(fā)放但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情形,則應增加“投資所支付的現金”。有關的調整分錄如下:
“應收股利”期末余額增加時: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所支付的現金(已宣告發(fā)放但未領取的現金股利部分)
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應收股利期末余額增加凈額)
“應收股利”期末余額減少時:
借: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應收股利期末余額減少凈額)
貸:投資所支付的現金(已宣告發(fā)放但未領取的現金股利部分)
應收股利
(18)分析調整“應計利息”。應計利息會因購買債券或利息的計提與收回等原因而增加或減少,可依據期末期初余額的差額分析調整。如果期末余額增加,說明本期應計的股利中有一部分在本期沒有收到,而原來在調整利潤表中的“投資收益”項目時是全額計入“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的,故應沖減“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反之,如果期末余額減少,說明本期收到的利息收入中有一部分是前期的,而原來在調整利潤表中的“投資收益”項目時只是按本期應計的債券利息收入計入“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的,故應增加“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當然,如果本期“應收利息”的借方發(fā)生額中含有購入債券時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括發(fā)行日至購買日的利息的情形,則應增加“投資所支付的現金”。調整分錄如下:
“應收利息”期末余額增加時:
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所支付的現金(發(fā)行日至購買日止的利息部分)
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應收利息期末余額增加凈額)
“應收利息”期末余額減少時:
借: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應收利息期末余額減少凈額)
貸:投資所支付的現金(發(fā)行日至購買日止的利息部分)
應收利息
(19)分析調整“預付賬款”。預付賬款與購買存貨有關。與期初余額相比較,如果“預付賬款”期末借方余額增加,說明本期預付的款項有一部分本期沒有購進存貨,但在收付實現制下,與購買存貨有關的款項一旦支付,即算作本期“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故應增加“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反之,則應減少“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調整分錄如下(預付賬款減少時作相反的分錄):
借:預付賬款
貸: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
(20)分析調整“其他應收款”。其他應收款所核算的主要是應收、暫付的出差借款、應收的租金、應收的各種罰款、賠款及墊付款項等,主要與現金流量表中的“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等有關,可依據“其他應收款”總賬及各明細賬戶的期末期初余額的差額進行調整。與期初余額相比,其他應收款期末借方余額增加,表明本期應收的各種款項有一部分實際上并未收到,而原來在對利潤表中的“其他業(yè)務收入”、“營業(yè)外收入”進行調整時,已將其全額視為收到現金,故此應沖減“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收到的租金”。調整分錄如下(其他應收款借方余額減少時作相反的調整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貸: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21)分析調整“存貨”。“存貨”通常與購買商品和銷售商品有關,與期初余額相比,期末“存貨”增加,表明本期購買的存貨有一部分在本期沒有銷售(這里暫不考慮本期生產存貨的情況,有關存貨生產的情況將在調整應付工資、累計折舊、待攤、預提費用時再作調整),而原來在調整利潤表中的“產品銷售成本”時,只是將“產品銷售成本”部分計入“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中,因此要增加“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反之,若期末“存貨”減少,表明本期銷售的存貨中有一部分是前期購買的,本期并未為此而支付現金,而原來在調整利潤表中的“產品銷售成本”時,已經將“產品銷售成本”全額計入“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中,因此要減少“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當然,企業(yè)可能存在其他非經營性原因而增加或減少存貨的情況,如以存貨對外投資、在建工程領用存貨、吸收外單位存貨投資等。這類情況可以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在建工程”、“實收資本”等項目時進行調整(也可以直接從存貨的增加或減少中予以剔除)。調整分錄如下(存貨增加作相反的分錄):
借: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
貸:存貨
(22)分析調整“待攤費用”。待攤費用會因多種原因增加或減少,應依“待攤費用”賬戶發(fā)生額的有關明細資料分析調整,對于“待攤費用”賬戶的借方發(fā)生額,如為一次性領用量的低值易耗品,導致了存貨的減少,而存貨的減少前面已經沖減了“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因此應追加“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如為繳納的印花稅,計入“支付的除增值稅、所得稅以外的其他稅費”之中,其他支出部分計入“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中。對于其貸方發(fā)生額,屬于成本費用攤銷的部分(指計入“生產成本”或“制造費用”部分),因為增加了存貨,故應沖減“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屬于管理費用的部分,沖減“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調整分錄如下:
調整借方發(fā)生額:
借:待攤費用
貸: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領用低值易耗品等)
支付的各項稅費
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調整貸方發(fā)生額:
借: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計入生產成本和制造費用的部分)
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貸:待攤費用
(23)分析調整“長期股權投資”。依據“長期股權投資”賬戶借貸方發(fā)生額分別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戶的借方發(fā)生額,表示企業(yè)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與收益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戶的貸方發(fā)生額,表示企業(yè)長期股權投資的收回與損失調整。
調整借方發(fā)生額時:對于“投資成本”,先計入“投資所支付的現金”,然后,對于企業(yè)以存貨或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進行投資的情況,再從“投資所支付的現金”中沖減;對于“收益調整”,因此時并未實際收到投資收益,故應沖減“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調整分錄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投資所支付的現金(投資成本部分)
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收益調整部分)
對于以存貨進行投資的部分(對于以固定資產進行投資的情況將在調整“固定資產”時再作調整):
借:權益性投資所支付的現金
貸: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
調整貸方發(fā)生額時:對于“投資收回”,依其賬面價值先計入“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然后對于以存貨、固定資產等形式收回的股權投資,再分別進行調整;對于“損失調整”,因此時企業(yè)并未實際為這一損失而支付現金,而原來在對利潤表中“投資收益”項目調整時是一并計入“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的(此部分投資損失抵減了其他投資收益),故應增加“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調整分錄如下:
借: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投資收回部分)
分得股利或利潤所收到的現金(投資損失調整)
貸:長期股權投資
對于收回的存貨(對于收回的固定資產,可在調整“固定資產”項目時再作調整):
借:購買存貨支付的現金
貸: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
(24)分析調整“長期債權投資”。依據“長期債權投資”賬戶借貸方發(fā)生額分別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戶的借方發(fā)生額,表示企業(yè)長期債權投資的面值、溢價、折價攤銷以及到期還本付息債券的應計利息;“長期債權投資”賬戶的貸方發(fā)生額,表示企業(yè)長期債權投資的收回、折價、溢價攤銷。
調整借方發(fā)生額時:對于“面值”與“溢價”,計入“債權性投資所支付的現金”;對于“應計利息”和“折價”攤銷,因應計利息和折價攤銷引起投資收益的增加,而這部分投資收益并未使企業(yè)實際收到現金,故應沖減“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調整分錄如下:
借:長期債權投資
貸:投資所支付的現金(面值與債券溢價部分)
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應計利息與溢價攤銷之差,或應計利息與折價攤銷之和部分)
調整貸方發(fā)生額時:對于“投資收回”,依其賬面價值計入“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對于“溢價”攤銷,因溢價攤銷引起投資收益的減少,而這種攤銷只是企業(yè)的一種賬務調整,并未使企業(yè)實際支付現金,故應調增“取得債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現金”。調整分錄如下:
借: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
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
貸:長期債權投資
(25)分析調整“固定資產原價”。固定資產會因購建、折舊、轉讓、報廢、投資收回等原因而增加或減少,情況比較復雜,分析調整“固定資產”時,應依其有關明細資料的借貸方發(fā)生額來進行。對于固定資產的增加,計入“購建固定資產等所支付的現金”(至于收到其他單位的固定資產投資,可在調整“實收資本”時再作調整);對于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引起長期股權投資的增加,這一部分增加的投資企業(yè)本期并未支付現金,而原來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借方發(fā)生額時全部作為“權益性投資所支付的現金”,故應沖減“權益性投資支付的現金”;對于出售、報廢固定資產,按照固定資產原價與累計折舊的差額,計入“處置固定資產收到的現金凈額”。調整分錄如下:
調整固定資產的借方發(fā)生額:
借: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借方發(fā)生額)
貸:購建固定資產支付的現金
如有投資收回的固定資產:
借:購建固定資產等所支付的現金(收回的固定資產原價)
貸: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收回的固定資產凈值)
累計折舊——其他折舊結轉
調整固定資產的貸方發(fā)生額:
借:累計折舊——其他折舊結轉
處置固定資產等收到的現金凈額
貸:固定資產(處置、報廢固定資產原價)
借:累計折舊——其他折舊結轉
投資支付的現金
貸:固定資產(投資轉出固定資產原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