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6-19 共2頁
37甲、乙公司均為增值稅-般納稅企業,增值稅稅率均為17%。2012年6月16日甲公司應收乙公司的貨款800萬元(含增值稅)到期,由于乙公司資金周轉困難,至2012年11月30日尚未支付貨款。雙方于2013年1月1日達成以下協議:
(1)乙公司以現金償還48.25萬元;
(2)乙公司以其普通股抵償部分債務,用于抵債的普通股為117萬股,股票市價為每股3.75元。股票面值為1元;
(3)乙公司以持有C公司的-項股權投資清償。乙公司將該股權投資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其中“成本”明細為100萬元、“公允價值變動”明細為35萬元(借方余額),未計提減值準備,已宣告但未領取的現金股利10萬元。公允價值為150萬元(包含已宣告但未領取的現金股利10萬元)。
(4)免除債務63萬元,剩余債務展期2年,展期內加收利息,利率為6%(與實際利率相同),同時附或有條件,如果乙公司在展期期間內某年實現盈利,則該年的利率上升至10%,如果虧損該年仍維持6%的利率。假定乙公司預計展期2年均很可能實現盈利。
假定2013年1月1日乙公司將銀行存款48.25萬元支付給甲公司,并辦理了股權劃轉手續;甲公司將取得的乙公司股權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將取得的C公司股權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甲公司應收乙公司的賬款已計提壞賬準備60萬元。
要求:
分別做出債務重組日甲、乙公司的賬務處理。(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答案解析:
(1)甲公司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48.25
長期股權投資438.75
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140
應收股利10
應收賬款——債務重組100
壞賬準備60
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3
貸:應收賬款800
(2)乙公司會計處理:
借:應付賬款8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35
貸:銀行存款48.25
股本117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321.75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100
——公允價值變動35
應收股利10
投資收益40(150-100-10)
應付賬款--債務重組100
預計負債8[100×(10%-6%)×2]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55(800-48.25-3.75×117-15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