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是結合現有房屋的質量情況,按其完好及損壞程度評定其完好等級的依據,是鑒定現有房屋質量的一種評定標準。主要內容如下:
(一)等級劃分
根據房屋的結構、裝修、設備等組成部分的完好和損壞程度劃分為五個等級。
1.完好房。指結構構件、裝修、設備齊全完好,成色新,使用良好的房屋。
2.基本完好房。指結構構件、裝修、設備基本完好,成色略舊并有少量或微量損壞,基本能正常使用的房屋。
3.一般損壞房。指結構構件、裝修、設備部分損壞或變形、老化,需進行中、大修理的房屋。
4.嚴重損壞房。指結構構件、裝修、設備有明顯損壞或變形,并且不齊全,需進行大修、加固或翻修的房屋。
5.危險房。結構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有倒塌可能的房屋。
(二)評定部位
1.結構部分。主要有地基基礎、承重構件、自承重構件、樓地面和屋頂。
2.裝修部分。主要有門窗、外抹灰、內抹灰、吊頂、細木裝修等。
3.設備部分。主要有水衛、電照、暖氣、特種設備等。
(三)等級評定標準
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可使房屋評估工作更趨于科學化、系統化、規范化,但部頒《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過于繁雜,在使用中可結合實際情況加以使用。
完損等級 新舊程度 評定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