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注冊稅務師開展涉稅服務的依據是稅法,立足點在于國家稅收征集和維護納稅人的合法利益,確保國家與納稅人利益的實現,努力營造行業、企業、稅務機關三方共贏的良好局面。注冊稅務師行業的發展有利于保護國家利益和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有利于降低稅收征納成本;有利于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因此中國的注冊稅務師行業是一個利國利民的好行業。注冊稅務師不光擔負著神圣的使命,也將面對新的機遇和挑戰。
后備人才是一個行業發展的動力,唯有源源不斷地輸入人才,行業才能維持生機和活力。對于中國注冊稅務師行業來講,報名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數量直接影響著行業后備人才的規模。當前,制約注冊稅務師人才發展的一個主要弊端是: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報名門檻過高、考試有效期偏短。
以國家注冊會計師考試和司法考試為例,報考條件一個要求具備專學歷,一個要求具備本科學歷,而注冊稅務師考試卻要求具備專學歷的同時,還必須具備8年的工作經歷。人生能有幾個8年?這不僅無形中限制了報考人數,而且這樣設置報考條件,也違背了“寬進嚴出”的考試原則,不利于在更范圍內選拔優秀人才。
注會考試5個科目成績有效期為5年,注稅同樣考5個科目卻只有3年。由于考試成績有效期偏短,迫使一些考生不得不離開注冊稅務師行業。值得一提的是,2002年注冊稅務師全部五個科目的考試成績由過去的2年有效期延長為3年有效期,報名參加2002年度考試的就近30萬人次,人數比上年增長了35%,可見延長成績有效期對報考的積極性影響非常。
另外,很多中專院校設立了注冊稅務師專業,但按照現行的報考要求,學生畢業時不能報考注冊稅務師,這是非常不合理的。
社會經濟生活的正常運轉不僅需要注冊會計師行業,也需要注冊稅務師行業的支持。注冊稅務師和注冊會計師審計所依據的工作標準不同。注冊稅務師依據的是稅法,稅法僅為有利于國家稅收征集,確保國家利益的需要;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依據是會計準則,會計準則要保證企業計量及其利益分配的公正性,維護有關各方的利益。注冊會計師是對企業財務決算進行年審,他們通過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結果發表審計意見,并沒有對企業稅收問題進行深層次的研究和配套的服務,而這些工作是注冊稅務師的主要工作,也是兩者的主要區別。能夠提供涉稅服務的注冊稅務師是其他資質人員所不能替代的。
目前,學生畢業就業已成為社會問題,如能放寬考試條件,不僅可以讓更多的畢業生進入市場,自謀生路,減輕政府及畢業生家庭負擔,也可以解決注冊稅務師后繼人才不足、行業發展受制的問題。因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應盡快完善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辦法,比照目前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條件,適當放寬注冊稅務師報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