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市政府下發《日照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統計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區縣、各有關單位充分發揮統計工作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進一步加強全市統計工作。《意見》要求:
一、切實加強對統計工作的領導。各級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領導對統計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把統計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加強對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尊重客觀實際,尊重統計成果,尊重《統計法》賦予統計部門的職權,支持統計部門依法獨立統計;要進一步加強統計干部隊伍建設,全面提高統計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為推動統計事業發展提供組組織保障。
二、充分發揮統計工作服務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各級統計部門要加強對經濟社會發展態勢的跟蹤分析和監測,密切關注社會發展動向,及時反映宏觀調控成效和經濟運行質量,全面提高統計服務水平;必須不斷加強和改進統計工作,提高統計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切實維護和提高統計信譽,為科學執政、科學管理提供信息支持;要加強對企業的統計普法宣傳,督促檢查企業嚴格執行政府統計報表制度,建立健全統計資料共享制度,進一步規范企業和部門統計。
三、扎實推進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各級要高度重視統計機構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統計機構;要高度重視統計基層基礎規范化建設工作,進一步加強鄉鎮統計規范化建設;要把統計工作的關注點、人財物的分配重點轉向基層,為統計工作提供保障。
四、進一步加統計執法力度。各級要充分認識加強統計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覺遵守《統計法》,保證必要的普法、執法經費,確保統計執法工作順利開展;要按照全市“五五”普法的要求,認真做好宣傳教育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統計普法活動;統計部門要認真落實執法檢查計劃,加強與監察、司法、政府法制等部門的配合,在總結統計巡查、集中執法、聯合執法、重點執法等做法和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創新執法方式,力提升統計執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