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縣區、鄉鎮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淮南市縣區域鄉鎮發展考核獎懲辦法》經第14屆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審定后,于近日以市政府文件下發執行。
該《辦法》考核獎懲對象為各縣(區)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考核內容為經濟發展、社會發展兩部分,考核按縣區、鄉、鎮三個層次進行,縣區考核指標為38項,鄉鎮考核指標為17項。
《辦法》規定了考核方法、評價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方式、獎勵與懲戒措施等,明確規定市統計局具體負責縣區、鄉鎮發展考核工作,領導縣區、鄉鎮統計部門開展評價數據的審核和上報工作,計算評價考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