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各縣(市、區)統計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駐市中央、省、市屬有關單位:
根據江西省統計局、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09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為做好我市2009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5月8日至6月30日。
二、報名地點:駐贛州市區的中央、省、市屬單位的報考人員可在市統計局辦公室報名(市政中心辦公樓二樓1242房,電話8391099),也可在章貢區統計局報名,其他單位的報考人員分別到所在縣(市、區)統計局報名,再由縣(市、區)統計局統一到市統計局辦理有關手續。
三、報名條件:
1、報考統計初級職稱資格的人員,必須具有高中以上學歷。
2、報考統計中級職稱資格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學專科學歷前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六年;
(2)取得學本科學歷前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四年;
(3)獲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前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二年;
(4)獲碩士學位前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一年;
(5)獲博士學位。
3、報考統計高級職稱資格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博士學位,取得統計師或經濟類中級技術資格,并受聘統計師或經濟類中級技術職務以上;
(2)獲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后,取得統計師任職資格,并受聘統計師職務5年以上;
(3)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取得統計師資格,并受聘統計師職務5年以上,或者具備上述第(2)條規定學歷(學位),取得統計師資格,并受聘統計師職務3年以上者,如其業績和論文、論著條件符合規定要求,則可破格申請(具體見贛州市統計信息網之江西省統計專業高級統計師資格條件)
工作年限的終算時間至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四、報名手續:
1、由本人憑所在單位人事部門介紹信到當地統計局領取報名登記表,也可在贛州統計信息網上下載報名登記表。
2、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進行報名條件初審,對初審合格者,在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內簽署意見并蓋公章,然后由單位人事部門或應考人員攜帶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和二張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到當地統計局報名。報考中級的學歷證書原件經市人事局驗證后再返回本人。
五、做好綱和考試用書的征訂工作。2009年度仍使用2008年的綱、教材和復習指導,請各縣(市、區)、有關單位及時通知所有應考人員,盡量為應考人員的報名、復習、考試提供方便。
六、考試課程及時間安排:
資格審查費(元/人) |
考務費 (元/人) |
教材綱(元/套) |
總復習資料(元/套) |
培訓費 (元/人) |
合 計 (元/人) | |
初級 |
5 |
80 |
36 |
25 |
120 |
266 |
中級 |
5 |
88 |
68 |
35 |
180 |
376 |
高級 |
5 |
120 |
125 |
二00九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