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07 共1頁
定義:以各種金融商品(外匯、債券、股票價格指數)為標的物的期貨交易方式
期貨交易:交易雙方在集中性的市場以公開競價方式進行的期貨合約的交易
期貨合約:由期貨交易所涉及的一種對指定的商品的種類、規格、數量、交收時間和交收地點都作出統一規定的標準化協議書
金融期貨的基本特征-期貨與現貨交易的對比
交易對象不同:現貨交易的是有具體形態的金融商品,是代表一定所有權或債權的金融商品;而期貨交易的對象是金融期貨合約
交易的目的不同:現貨交易是為了獲得價值或收益權,為了籌集資金或尋找投資機會;而期貨交易是為了套期保值,為不愿意承擔價格風險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穩定成本、保住利潤的條件
結算方式不同:現貨交易轉讓;對沖結算
外匯期貨
外匯期貨產生的背景:為防范外匯匯率風險而產生(外匯市場匯率的不確定性)(1970年代初)
外匯匯率風險的種類:
商業性外匯風險是在國際貿易中因匯率變動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金融性外匯風險包括債權債務風險(國際借貸中因匯率變動)和儲備風險(外匯儲備的匯率風險)
股指期貨
最早產生于1982年美國堪薩斯農產品交易所的股值期貨交易
以股票價格指數為標的物和交易對象進行交易,采用現金結算的方式,合約的價值以股票價格指數值乘以一個固定的金額來計算
出現的股指期貨情況:CME推出的標準普爾500種股票價格綜合指數期貨、NSE推出的綜合指數期貨,堪薩斯農產品交易所推出的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1983年悉尼期貨交易所推出股值期貨;1984年倫敦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推出的金融時報100種股值期貨;香港恒生價格指數期貨
金融期貨的功能
套期保值功能:是通過在現貨市場于期貨市場同時作出相反的交易方式
價格發現功能:在公開股票高效競爭的環境種通過集中競價形成期貨價格的功能期貨價格具有預期性、連續性和權威性的特點,因為將眾多影響供求關系的因素集中在交易場內,通過公開競價集中形成一個統一的交易價格
投機功能
套利功能
金融期貨的集中交易制度
交易在期貨交易所進行。交易所的職責:提供交易場所和設施;制定標準化期貨合約;制定交易的規章制度和交易規則;監督交易過程;控制市場風險;提供交易信息;監督和組織期貨交易
交易所采取會員制。非會員只能通過委托會員經紀商交易
撮合成交方式:
做市商方式:報價驅動方式,交易者接受報價
競價方式:指令驅動方式,通過撮合中心直接匹配撮合
金融期貨的標準化期貨合約和對沖機制
期貨合約由交易所設計、經主管機關批準后向市場公布
合約包括的內容:品種、交易單位、最小變動價位、每日限價、合約月份、交易時間、最后交易日、交割日、交割地點與方式,變量是標的商品的交易價格
設計是為了方便交易雙方在合約到期前做一筆相反的交易進行對沖,避免實物交割,達到保值和獲利的目的。
大約2%左右的期貨合約需要進行最終交割
金融期貨的保證金及其杠桿作用
設立保證金制度是為了控制期貨交易的風險,提高效率
初始保證金
維持保證金
保證金水平:由結算所規定,水平一般在5-10%,但最低為1%,最高達到18%
保證金水平體現杠桿作用
金融期貨的交易結算所
由獨立的結算所作為清算機構,采取會員制
結算所職責:確定并公布每日結算價及最后結算價;負責收取和管理保證金;負責對成交的合約進行逐日清算;對結算所會員的帳戶進行調整平衡;監督到期合約的實物交割以及公布交易數據等信息
無負債結算制度
又稱逐日盯市制度,以每種期貨合約在交易日收盤前最后1分鐘或幾分鐘的平均成交價作為當日結算價,與每筆成交價進行對照,計算湖院長化的浮動盈虧,進行隨時清市。
以一個交易日為最長結算周期,并對所有帳戶的交易頭寸按不同到期日計算,要求所有交易盈虧及時結算,能夠及時調整保證金帳戶,控制市場風險。
結算所的角色
所有交易登載在結算所帳戶上,成為所有交易者的對手,充當所有買方的賣方和所有賣方的買方。在合約對沖或到期平倉時負責清算盈虧
交易所成為所有和約的履約擔保者,承擔所有的信用風險,省去交易者對交易雙方財力、資信情況的審查。
金融期貨的限倉制度
定義:為防止市場風險過度集中和防范操縱市場的行為,而對交易者持倉數量加以限制的制度
形式:根據保證金數量規定持倉限額、對會員的持倉量限制和對客戶的持倉量限制
限倉原則:近期嚴于遠期、套期保值與投機區別對待;機構與散戶區別對待、總量限倉與比例限倉相結合、相反方向頭寸不可抵消等
金融期貨的大戶報告制度
交易所建立限倉制度后,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量到底交易所規定的數量時,必須向交易所申報有關的開戶、交易、資金來源、交易動機等情況,以便交易所審查大戶是否有過度投機和操縱市場行為,并判斷大戶的交易風險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