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07 共1頁
掌握普通股票股東的權利和義務;掌握公司利潤分配順序、股利分配原則和剩余資產分配順序;熟悉股東重大決策參與權、資產收益權、剩余資產分配權、優先認股權等概念。熟悉優先股的定義、特征;了解發行或投資優先股的意義;了解優先股票的分類及各種優先股票的含義。
一、普通股票
(一)普通股票股東的權利
1、公司重大決策參與權
決議的表決權:半數原則、三分之二原則;
累積投票制:集中使用 委托代理;
2、公司資產收益權和剩余資產分配權
權力表現形式:從公司經營利潤中分配股息和紅利;獲得解散清算后的剩余資產
分配股息紅利的條件:從法律上講,只能用留存利潤支付,不能減少注冊資本;無力償還債務時不能支付股利。從公司的分配決策上講,對現金的需要、面臨的經濟環境以及獲取資金的能力等。
分配順序是:經營收入 ?D 納所得稅 ?D 彌補虧損 ?D 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公益金 ?D 優先股股利 ?D 任意盈余公積金,之后分配股息等。
分配剩余資產的條件:公司解散清算;分配之前必須支付下列費用:撥付清算費用 - 支付員工工資 - 銀行貸款 - 公司債務和其它住債務
普通股票股東的其他權利
3、其它權利:了解公司經營狀況、轉讓股票以及優先認股權
(二) 普通股票股東的義務;
遵守公司章程 按照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交納股金 ,對公司債務負有連帶責任,不得損害其他股東利益,不得損害債權人利益,造成損害應該賠償,不得退股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它義務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