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07 共1頁
二、證券投資基金的分類
(一)按基金的組織形式不同,基金可分為契約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
契約型基金又稱為單位信托,是指將投資者、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為基金的當事人,通過簽訂基金契約的形式發行受益憑證而設立的一種基金。
公司型基金是依據基金公司章程設立,在法律上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資公司。
公司型基金在組織形式上與股份有限公司類似,由股東選舉董事會,由董事會選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負責管理基金的投資業務。
1.公司型基金的特點:
(1)基金的設立程序類似于一般的股份公司,基金本身為獨立法人機構。但不同于一般股份公司的是,它委托基金管理公司作為專業的財務顧問或管理公司來經營、管理基金資產。
(2)基金的組織結構與一般股份公司類似,設有董事會和持有人大會。基金資產歸基金所有。
2.契約型基金與公司型基金的區別:
(1)資金的性質不同。契約型基金的資金是通過發行基金份額籌集起來的信托財產;公司型基金的資金是通過發行普通股票籌集的公司法人資本。
(2)投資者的地位不同。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既是基金的委托人,又是基金的受益人,即享有基金的受益權。公司型基金的投資者對基金運作的影響比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大。
(3)基金的營運依據不同。契約型基金依據基金契約營運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據基金公司章程營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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