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07 共1頁
第二節 金融遠期、期貨與互換
一、現貨交易、遠期交易與期貨交易
通常可以根據交易合約的簽訂與實際交割之間的關系,將市場交易的組織形態劃分為3類。
(一)現貨交易
現貨交易的特征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即以現款買現貨方式進行交易。
(二)遠期交易
遠期交易是雙方約定在未來某時刻(或時間段內)按照現在確定的價囀進行交易。
(三)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是在交易所進行的標準化的遠期交易。
在現實世界中,很難對現貨交易與遠期交易作出截然的劃分,我們經常看到現貨交易中普遍存在交易合約訂立之后一段時間內才進行結算的例子。比如,在很多股票交易所中,買賣成交后并不立即進行資金和證券的清算和交收,而是在幾個交易日內完成結算程序。因此,很多人認為遠期交易本質上是現貨交易的一種特殊情 形,將其稱為遠期現貨交易。
從表面上看,期貨交易似乎只是將遠期交易中的交易標的和交易安排進行了標準化處理,但實質上卻與以獲取標的物為目的的遠期交易和現貨交易迥然不同。盡管交易雙方也可能到期進行合約的結算。但多數情況下,期貨合約并不進行實物交收,而是在合約到期前進行反向交易、平倉 了結;而且,交易雙方并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交易對手的情況。
不過,隨著交易技術及市場制度的發展,很多傳統上被認為是場外交易的遠期市場已經越來越多地采用了主合約制度,交易雙方在格式化的主合約基礎上調整形成個性化的交易合同,這使得遠期交易也帶有了一一定的標準化色彩,區分期貨交易與所謂 變相期貨交易成為監管者面臨的技術難題。
二、金融遠期合約與遠期合約市場
金融遠期合約是最基礎的金融衍生產品。它是交易雙方在場外市場上通過協商,按約定價格(稱為“遠期價格”)在約定的未來日期(交割日) 買賣某種標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變量)的合約。由于采用了一對一交易的方式,交易事項可協商確定,較為靈活,金融機構或大型工商企業通常利用遠期交易作為風險管理手段。但是,非集中交易同時也帶來了搜索困難、交易成本較高、存在對手違約風險等缺點。隨著遠期市場規模的擴大,部分市場出現了專門的報價商,有助 于提高交易效率。
根據基礎資產劃分,常見的金融遠期合約包括4個大類。
(一)股權類資產的遠期合約
股權類資產的遠期合約包括單個股票的遠期合約、一攬子股票的遠期合約和股票價格指數的遠期合約3個子類。
(二)債權類資產的遠期合約
債權類資產的遠期合約主要包括定期存款單、短期債券、長期債券、商業票據等固定收益證券的遠期合約。
(三)遠期利率協議
遠期利率協議是指按照約定的名義本金,交易雙方在約定的未來日期交換支付浮動利率和固定利率的遠期協議。
(四)遠期匯率協議
遠期匯率協議是指按照約定的匯率,交易雙方在約定的未來日期買賣約定數量的某種外幣的遠期協議。
由于遠期交易與期貨交易極為相似,有關內容將在期貨部分予以介紹。
目前,與我國證券市場直接相關的金融遠期交易是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券遠期交易。該交易從2005年6月15日起開始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進行,中心為市場參與者債券遠期交易提供報價、交易和信息服務,并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交易者可通過專線交易系統進行電子交易,也可以通過電話、傳真等方式 自行詢價,確定交易。債券遠期交易數額最小為債券面額l0萬元,交易單位為債券面額l萬元。債券遠期交易共有8 個期限品種,期限最短為2天,最長為365天,其中7天品種最為活躍。交易成員可在此區間內自由選擇交易期限,不得展期。銀行間市場債券遠期交易的推出, 為金融機構債券組合管理、利率風險管理和結構性產品創新提供了基礎的衍生產品,也為將來在交易所市場恢復債券期貨交易積累了經驗,是一項具有重要意義的金融創新。為降低遠期債券交易的違約風險,目前我國的交易規則還部分引進了期貨的交易制度,允許交易雙方協商繳納一定數量的保證金。2007年,銀行間債券遠期交易共達成l 238筆,成交金額為2 514.8億元,日均成交金額為l0?1億元,同比上升281.85%。
2007年9月,中國人 民銀行公布《遠期利率協議業務管理規定》。遠期利率協議是指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交換協議期間內一定名義本金基礎上分別以合同利率和參考利率計算的利息的金融合約。其中,遠期利率協議的買方支付以合同利率計算的利息,賣方支付以參考利率計算的利息。遠期利率協議的參考利率應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全 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等機構發布的銀行間市場具有基準性質的市場利率或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利率,具體由交易雙方共同約定。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中,具有做市商或結算代理業務資格的金融機構可與其他所有市場參與者進行遠期利率協議交易,其他金融機構可以與所有金融機構進行遠 期科率協議交易,非金融機構只能與具有做市商或結算代理業務資格的金融機構進行以套期保值為目的的遠期利率協議交易。遠期利率協議交易既可以通過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統達成,也可以通過電話、傳真等其他方式達成。根據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數據,自2007年11月以來,人民幣遠期利率協議的參考利率均 為Shibor,主要的遠期品種為1M×4M、3M×6M、9M×12M等。目前工商銀行、中信銀行、匯豐銀行等在彭博系統上提供人民幣FRA報價,參考 利率為3個月期Shibor。
除此之外,我國金融機構和外匯投資者對外匯遠期交易也不陌生。目前國內主要外匯銀行均開設遠期結售匯業務,同 時,在新加坡、我國香港等地,還廣泛存在著不交割的人民幣遠期交易(人民幣NDFs)。這些工具為證券市場上從事跨境交易的投資者提供了規避匯率風險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