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11-23 共1頁
醫師定期考核時執行簡易程序的條件為以下三點:
(一)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考核周期內有良好行為記錄的;
(二)具有12年以上執業經歷,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三)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其他醫師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