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18 共1頁
關于2008年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繼續使用原《大綱》的通告
經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同意,2008年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和綜合筆試將繼續使用原《醫師資格考試大綱》,命題范圍仍以原《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