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5-07 共1頁
尊重病人的自主權、知情同意權、保密權和隱私權。
(1)尊重自主權:有行為能力的人是有理性的人,涉及個人的問題,例如健康、生命以至結婚、生育、避孕方法的選擇等由個人作出決定,對自己的行動負責。由于我國的社會文化特點,在許多情況下病人及其家庭聯系密切,醫療決策往往通過醫生、病人、家屬之間的協商作出,而最后決策者往往是病人及其家屬。另一方面,對于某些疾病,有關病人的治療方案也往往與病人的配偶和家庭密切有關,這種協商更為重要。
(2)知情同意權:為了維護病人利益及尊重他們的自主權,在有關治療方案上醫生有義務取得他們的知情同意。納粹德國的醫生和731部隊日本的醫生除了他們奉行反動的種族主義和軍國主義外,就是違反了知情同意的倫理學原則,強迫拿人進行慘無人道的試驗。
實行知情同意是一個在醫生與病人(有時包括病人家屬)之間相互交流、協商,有時包括耐心說服的過程。這個過程完成得好,能夠維護病人的利益,尊重病人的自主權,同時也有利于醫生履行他的責任,促進醫患關系。
(3)保密、隱私權:醫護人員有更多的機會接觸病人的隱私。隱私包括兩方面:一是病人的身體,另一是有關病人的機密的信息。保護隱私也有兩方面。其一,醫生檢查病人身體必須得到病人的同意,如果女病人不允許男醫生檢查身體,應該更換女醫生去檢查;同時檢查病人身體不允許除檢查必需的醫務人員以外的他人在場旁觀。醫生對他所知道的病人身體的情況應該保密。其二,病人有些機密信息,往往與性有關。在涉及這樣一些個人隱私問題上,醫生也應該為病人保密。不尊重隱私,泄漏病人身體或信息的秘密會傷害病人及其家庭,也會損害醫患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