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5-07 共1頁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第八條規定的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85版和中國醫學科學院衛生研究所編著的《食物成份表》(1981年第三版,野菜類除外)中同時列入的品種。
二、烏梢蛇 蝮蛇 酸棗仁 牡蠣 梔子 甘草 代代花
羅漢果 肉桂 決明子 萊菔子 陳皮 砂仁 烏梅
肉豆蔻 白芷 菊花 藿香 沙棘 郁李仁 青果 薤白
薄荷 丁香 高良姜 白果 香櫞火 麻仁 桔紅 獲苓
香薷 紅花 紫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