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5-07 共1頁
門診醫生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1、門診醫生發現傳染病疑似和確診病例時,要在門診日志上認真登記,填寫內容必須真實、準確、詳細(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詳細地址、發病日期、診斷日期、14歲以下兒童家長姓名等)。同時填寫傳染病報告卡并上報預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員接到報告卡后,要在門診日志相應位置加蓋“疫情已報”章。
2、門診部各科室負責人要每周核查門診日志,對漏報和誤報的傳染病要及時補報和訂正傳染病報告卡。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員每月要認真檢查一次門診日志,避免漏報和錯報現象的發生。
3、對傳染病疑似或確診病人,門診醫生要詢問病人流行病學史,疑似病人確診后,要及時填寫傳染病報告訂正卡上報防保科。
4、要做好門診日志的收集和保管工作,以備后查。
5、嚴格執行傳染病報告制度,如果漏報1例傳染病,處罰當班醫生人民幣50元,造成重大影響按有關法規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