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5-07 共1頁
根據《國際衛生條例(2005)》,以下4種疾病的所有病例必須自動向世衛組織報告:天花、野株脊灰病毒引起的小兒麻痹癥、嚴重急性呼吸道綜合征(SARS)和新亞型病毒引起的人流感病例。其次,2006年5月,鑒于關注禽流感人間病例的公共衛生風險,世界衛生大會要求會員國自愿提前執行認為與當前流感大流行威脅有關的若干重要《國際衛生條例(2005)》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