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5-07 共1頁
潛伏期2~15日,平均為6日左右,其長短與侵入的病毒量有一定關系。
(一)登革熱
典型病程可分為侵襲期、緩解期和出疹期。
1.侵襲期(發熱期) 多數患者起病急驟,少數病人可有短暫的前驅癥狀如頭痛、背痛、疲倦、食欲不振等。熱度迅速上升至39℃以上,伴畏寒、嚴重頭痛,以及背痛,肌肉關節疼痛(均極劇烈,因此登革熱及登革出血熱曾有“斷骨熱”之稱),眼眶痛,眼球后痛(轉動眼球時尤甚)等。顏面和眼結膜顯著充血、頸及上胸皮膚潮紅。全身淋巴結可有輕度腫大,脾將觸及、質軟、肝也有腫大。甚至癥狀尚有感覺過敏、惡心、嘔吐、腹痛、胃納不佳等,腹瀉和便秘均有所見。可有相對緩脈。
少數病例在起病24~48小時內出現一過性全身鐘尖樣細小斑疹,主要見于四肢的肘、膝及面部,壓之退色。本期持續約2~4日。
2.緩解期 多數出現于第4病日,本期約1~2日。一般癥狀減輕,體溫也降至正常。但各次流行情況可有很大差別,多數病例并無緩解期、發熱持續無下降趨勢。
3.出疹期 皮疹于發病后2~5日出現,初見于掌心、腳底,或先發生于軀干及腹部,漸次延至頸和四肢,部分病人面部出疹。皮疹相當明顯,多數呈麻疹樣,少數呈猩紅熱樣,或介于兩者之間;稍有搔癢,壓之退色。體溫已下降者此時又下上升,呈馬鞍型熱,全身癥狀也隨之加重。第二次發熱可較第一次為高,常驟然下降。皮疹于1~5日(平均3日)內消失,一般與體溫同時消退,但也有體溫下降后皮疹反見明顯者。
也有在發熱最后一日或在熱退后,于腳腿背后、踝部、手腕背面、腋窩等處出現細小瘀斑,加壓時不退色;1~3日內消退,并短暫遺留棕色斑。
相對緩脈在本期相當明顯。重癥患者可有出血傾向如鼻衄、瘀點、胃腸道出血等。
整個病程約5~7日。病后患者常感虛弱無力和抑郁,完全恢復常需數周。
(二)登革出血熱
登革熱及登革出血熱病程可分為發熱期、休克期和恢復期。
1.發熱期 本期的主要癥狀有發熱、上呼吸道癥狀、頭痛、嘔吐、腹瀉等。起病急驟,體溫迅速上升,可達40℃以上,也有起病較慢而有2~4日的前驅癥狀如低熱,頭痛,惡心、厭食等。顏面潮紅,咽部充血伴干咳。瘀點出現于第2~3病日,常見于面部前額或四肢遠端,斑丘疹少見。束臂試驗在瘀點出現前即呈陽性。可伴有嚴重腹痛及腹部有壓痛。
2.休克期 嚴重患者常突然出現休克,常發生于第4病日(2~5病日),持續12~24小時。出現煩躁不安,四肢厥冷、體溫下降、呼吸快而不規則、脈搏細弱,部分病人出現胃腸道大出血,皮膚大片瘀斑等,偶有昏迷。少數病人可并發支氣管肺炎、腦水腫、顱內出血等。
2.恢復期 經及時搶救,患者可于休克、出血控制后1~2天好轉,恢復迅速而完全,無軟弱或抑郁現象。偶有心動過緩、過早搏動等。(百分百考試網搜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