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5-07 共1頁
臨床表現
正常妊娠由于母體甲狀腺形態和功能的變化,在許多方面類似于甲亢的臨床表現,例如心動過速、心輸出量增加、甲狀腺增大、皮膚溫暖、多汗、畏熱、食欲亢進等,在妊娠和甲亢中都常見。
輕度甲亢對妊娠無明顯影響,但中、重度甲亢以及癥狀未控制者的流產率、妊高征發生率、早產率、足月小樣兒發生率以及圍生兒死亡率增高。甲亢對妊娠的影響原因尚不清楚,可能因甲亢使營養要素消耗過多,以及妊高征發生率高,而影響胎盤功能所致。
妊娠期因胎盤屏障,僅有少量T3、T4能透過胎盤,故不致引起新生兒甲亢。妊娠對甲亢影響不大,相反妊娠時往往會使甲狀腺功能亢進的病情有不同程度的緩解。但妊娠合并重度甲亢,由于妊娠可加重心臟的負擔,而加重了甲亢患者原有的心臟病變。個別患者因分娩、產后流血、感染可誘發甲亢危象。
診斷
正常妊娠由于母體甲狀腺形態和功能的變化,在許多方面類似于甲亢的臨床表現,故使妊娠合并甲亢診斷有一定困難。在產前檢查時發現有甲亢的癥狀和體征時,應進一步做甲狀腺的功能測定以明確診斷。妊娠期甲亢的診斷標準為:有高代謝癥群,血清總甲狀腺素(TT4)≥180.6nmol/L(14μg/dl),總三碘甲狀腺原氨酸(TT3)≥3.54nmol/L(230ng/dl),游離甲狀腺素指數(FT4I)≥12.8.甲亢的病情以TT4最高水平<1.4倍正常值上限者為輕度甲亢;>1.4倍正常值上限為中度甲亢;有危象、甲亢性心臟病以及心力衰竭、肌病等為重度甲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