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5-07 共1頁
1.月經先后無定期不及時治療,或治療不當出現經量增多如崩,或經期延長,淋漓不凈,即發展為崩漏病,即按崩漏治療。
2.本病的特點是月經周期或先期或后期,在采用中藥周期治療時,選擇的周期天數應按正常周期即28天計算,再按不同時期進行序貫治療。
3.本病治療時還需參考年齡因素選擇不同的治療原則。如本病發生于青春期少女,其基本病理是腎氣尚未發育健全,沖任氣血尚未充盛,血海蓄溢功能紊亂而出現月經或先或后,治療是以補腎為主,逐漸恢復腎和沖任的功能,恢復正常的月經周期。如本病發生于更年期婦女,其基本病理是腎氣已漸漸衰竭,沖任氣血亦趨于衰弱,月經由紊亂而至絕經,因此治療當以扶助肝、脾、腎三臟,尤以扶腎為主,平衡腎中陰陽,順利地渡過更年期時期,而不是,也不可能恢復正常月經周期。
4.本病治療后3次以上月經周期正常,伴隨癥狀消失或顯著減輕才算治愈。治愈后還直九藥鞏固2~3月,預防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