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0 共8頁
1、進口消耗臭氧層物質及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
(1)在組織進出口該類應證商品前,經營者應事先向主管部門申領進(出)口許可證,可通過網上和書面兩種形式申領。
(2)發證機構自收到符合規定的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發放進(出)口許可證。特殊情況下,進口許可證最多不超過10個工作日。
進口重點舊機電產品
2、進口重點舊機電產品
(1)經營者應事先向主管部門申領進口許可證,可通過網上和書面兩種形式申領。
進口許可證應由舊機電產品進口的最終用戶提出申請,并且申請企業具備從事重點舊機電產品用于翻新(含再制造)的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