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第三章 安全生產監管監察
大綱要求:掌握我國現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體制以及監管監察的內容和要求。
第一節 安全生產監管監察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
目前我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體制是: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相結合、國家監察與地方監管相結合、政府監督與其他監督相結合的格局。
政府方面的監督主要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監督,監察部門的監督。
其他方面的監督主要有:安全中介機構的監督;社會公眾的監督;工會的監督;新聞媒體的監督;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組織的監督。
監督管理的基本特征
1、 權威性
2、 強制性
3、 普遍約束性
監督管理的基本原則
1、 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
2、 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
3、 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
4、 堅持行為監察與技術監察相結合的原則。
5、 堅持監察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
6、 堅持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方式
大體可以分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種。
1、 事前的監督管理
有關安全生產許可事項的審批,包括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礦長資格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等。
2、 事中的監督管理
主要是日常的監督檢查、安全大檢查、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許可證的監督檢查等。事中監督管理重點在作業場所的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方式主要有兩種:
1) 行為監察。即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組織管理、規章制度建設、職工教育培訓、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等工作。
2) 技術監察。即對物質條件的監督檢查。包括:對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三同時”監察;對用人單位現有防護措施與設施完好率、使用率的監察;對個人防護用品的質量、配備與使用的監察;對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危害性較嚴重的作業場所和特殊工種作業的監察等。
3、 事后的監督管理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應急救援,以及調查處理,查明事故原因,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員,提出防范措施。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