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生產區城樓板、地面
(1)樓板、地面孔洞的欄桿、蓋板、護板是否齊全,符合設計及現場安全要求。
(2)廠內車道、人行道有無易引起摔跌或碰傷的障礙物、工業垃圾等。
4. 防噪聲
(l)值班室的噪聲是否符合標準。
(2)噪聲源點是否加裝隔音裝置,效果是否良好。
5. 交通安全
(1)各類機動車輛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有無機動車輛管理制度,是否落實,機動車司機是否持有合格證或駕駛許可證。
6. 防火防爆
(l)各級防火責任制是否健全。
(2)是否建立了專職和群眾性消防組織,是否定期培訓或訓練。
(3)消防器材配置有無清冊,有無定期檢查制度,是否嚴格執行。
(4)禁火區域、部位是否有明顯并符合標準的禁火標志。
(5)有無禁火區(含電纜夾層)動火作業管理和動火作業票制度,是否落實。
(6)消防泰有無遠方啟動裝置,有無定期試驗制度,是否落實。全廠停電時,消防泵有無外部電源或采用其他措施保證消防水源不中斷。
(7)消防水設施及系統(含高位水箱)是否完善并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8)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9)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和存放是否有健全制度,并得以落實。
(10)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和建筑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1)廠內是否備有電纜著火時救火用正壓式消防呼吸器。
7. 抗震
(l)設置地震監測點的單位是否堅持按規定監測,記錄是否正確完善。
(2)主要廠房、建筑物是否進行了抗震鑒定。
(3)抗震鑒定不合格建筑是否采取了加強措施。
(4)是否制訂了防災抗災措施預案。
(5)是否根據地震預報及有關部門要求,對主變壓器、蓄電池及其他設備采取了抗震措施。
三、安全管理評價
見火電廠安全性評價安全管理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