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防護罩、蓋、欄、網的安全技術要求:①防護罩的最小厚度和防護網的距離②防護罩、蓋、欄的材質應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并無明顯的銹蝕或變形;安裝應牢固,工作時不應與可動部件有接觸或產生磨擦,機械運轉時不應與可動部件有接觸或產生磨擦,機械運轉時防護裝置無振動或松動;安裝后便于拆卸、定位合理,不許與主機焊接;安裝后的防護裝置,與人體接觸的各處應無棱邊、毛刺,不妨礙正常操作;開啟較頻繁的危險部位,對防護罩、蓋、欄應裝設機電聯鎖裝置。
5 腳踏開關應有完備的防護罩,并有防滑措施
5.1外露在工作臺面外部的腳踏開關,只要有物體撞壓可能的,均應在開關上部、兩側裝設防護罩。
5.2剪板機開關為腳踏桿的,在整個長度上均應安裝防護罩(可在伸腳操作側面開孔)。
5.3腳踏開關的踏面應有防滑的花紋鋼板等制成。
5.4防護罩應設計合理,操作方便,有足夠的強度,無棱角毛邊;與開關有機連接,以便開關的檢修。
5.5腳踏開關的自由行程應>=15mm,開關內彈簧應采用確保復位的壓簧。
5.6腳踏開關與防護罩應PE線聯接可靠;腳踏開關動作靈敏可靠,防高溫觸及,無水浸泡。
6 整臺機床PE線聯接可靠,電氣控制有效。
6.1沖、剪、壓機械金屬結構、電動機殼體、變壓器殼體和穿電線金屬管等,均應PE線聯接可靠。
6.2PE線聯接不許搭接或串接;PE線在各接點上接觸良好,其接觸電阻應<=4Ω。
6.3沖、剪、壓機械可移動的開關電源線應采用三芯橡膠電纜線,且外套蛇皮管;如有物件壓砸可能時,應采用槽鋼或鋼管加以防護。
7 安全防護裝置可靠有效,使用專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7.1剪切厚度>6.3mm的剪板機壓料防護裝置,應可調整,底面與工作臺的間隙應小于等于被剪切鋼板厚度+8mm。
7.2安全裝置的繼電器、限位器等主要電氣部件,應確保功能設計規定的內容量和壽命;電氣控制的光線式或感應式元件,應滿足使用環境的要求,靈敏可靠。
7.3電氣控制開關應有指示信號或標志,安全裝置上的選擇開關應采用鑰匙轉換等方式。
7.4在工藝操作中,工序操作卜上應注明沖模編號和應配備專用工具的名稱、編號,如鉗子、鉤子、夾子、電磁或永磁吸盤等;專用工具操作時必須對號使用,與工藝文件相一致。
7.5凡是沖、剪、壓機械設備上有光電控制、雙手按鈕、感應裝置等防護裝置的,應完好、有效。
8 剪板機等壓料腳應平整,危險部位有可靠的防護
8.1剪板機等重要部件上的螺栓、螺母、銷釘等緊固件,應有嚴格的防松措施。
8.2壓料腳底面應平直、完整,壓料腳底面在同一水平線上;剪切刨過程必須先壓緊再加工。
8.3在剪、切、刨、卷板料時可能迸濺出傷人的區域,均應加設防護擋板或護網,需要時可做成活動式。
8.4剪板機的刀片在安裝、更換與操作時,應確保正確、牢靠、定位、完備。
8.5剪板機重錘、杠桿等防護可靠。
8.6壓力機上的壓力表應定期校驗,在合格期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