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危險因素控制措施的實施
(1)應在復雜作業項目開工前三天,將事先制定、審核、批準的安全、組織、技術措施方案下發至車間、班組,以便提前組織作業人員學習和制定“危險因素控制措施卡”。
(2)班長應在班前會上,結合當天的作業點、工作內容、人員精神狀態等情況分析作業中的危險因素,宣講安全注意事項。在班后會上總結危險因素控制措施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3)作業開工前,工作負責人在向全體作業人員交待工作票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項的同時,應宣講經審核批準的“危險因素控制措施卡”的具體要求。在全體工作人員確認無疑后,按照規定在措施卡上簽名。
(4)作業過程中,全體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安規》的規定,認真執行“危險因素控制措施卡”所規定的各項要求。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監護中,隨時監督檢查每個工作人員執行安全措施的情況,及時糾正不安全行為。
(5)班長、車間管理人員、生技部門專業人員和各級安全監察人員,應經常深入作業現場監督檢查“危險因素控制措施卡”是否得以正確執行,及時糾正違章現象。
(6)每次作業結束后,要及時總結,不斷改進完善“危險因素控制措施卡”,為下次進行同類作業提供安全可靠的經驗。
4 危險因素控制措施執行中有關人員的安全責任
4.1 工作負責人的安全責任
(1)負責組織或配合班長組織召開作業項目危險因素分析會,做到危險因素分析工作全面、充分。
(2)負責制定正確完備的危險因素控制措施。
(3)開工前宣講危險因素控制措施,并且檢查“危險因素控制措施卡”的各項措施是否得到正確執行,監督工作人員遵守《安規》,正確執行各項措施。
4.2 班長(工作票簽發人)的安全責任
(1)負責組織作業班全體人員根據作業情況召開危險因素分析會,做到危險因素分析準確、全面。
(2)負責審查危險因素控制措施是否符合實際,是否正確完善,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3)召開班前會,宣布講危險因素分析和安全注意事項,對危險點要強調只能做什么,絕對不能做什么;召開班后會,總結危險因素控制措施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要求。
(4)深入現場檢查各作業點危險因素控制措施是否正確執行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