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巡視項目。
1)大風來臨前,檢查周圍雜物,防止雜物吹上設備;大風時,注意室外軟導線風偏后相間及對地距離是否過小。
2)雷電后,檢查瓷絕緣有無放電痕跡,避雷器、避雷針是否放電、雷電計數器是否動作。
3)在霧、雨、雪等氣象時,應注意觀察瓷絕緣放電情況。
4)重負荷時,檢查觸頭、接頭有無過熱現象。
5)發生異常運行情況時,查看電壓、電流及繼電保護動作情況。
6)夜間熄燈巡視,檢查瓷絕緣有無放電閃絡現象、連接點處有無過熱發紅現象。
(4)巡視時應遵守的安全規定。
1)巡視高壓配電裝置一般應兩人一起進行,經考試合格并由單位領導批準的人員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設備。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時,必須隨手把門關好。
2)巡視高壓設備時,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欄,并不準進行任何操作;若有必要移動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并保持下列安全距離:
10kV及以下 0.7m
35Kv 1m
3)高壓設備的導電部分發生接地故障時,在室內不得接近故障點4m以內,在室外不得接近故障點8m以內。進入上述范圍的人員必須穿絕緣靴,接觸設備的外殼和構架時,應戴絕緣手套。
3.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保證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是確保安全運行的重要環節之一。為了全面掌握設備的健康狀況,應在發現設備缺陷時,盡快加以消除,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時,也是為安排設備的檢修及試驗等工作計劃提供依據,必須認真執行以下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凡是已投入運行或備用的各個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包括電氣一次回路及二次回路設備、防雷裝置、通信設備、配電裝置構架及房屋建筑,均屬設備缺陷管理范圍。
(2)按對供、用電安全的威脅程度,缺陷可分為I、II、III三類:両類缺陷是緊急缺陷,它是指可能發生人身傷亡、大面積停電、主設備損壞或造成有政治影響的停電事故者,這種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處理;?II類缺陷是重大缺陷,它是指設備尚可繼續運行,但情況嚴重,已影響設備出力,不能滿足系統正常運行之需要,或短期內會發生事故,威脅安全運行者;?III類缺陷為一般缺陷,它性質一般、情況輕微,暫時不危及安全運行,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者。
發現缺陷后,應認真分析產生缺陷的原因,并根據其性質和情況予以處理。發現緊急缺陷后,應立即設法停電進行處理。同時,要向本單位電氣負責人和供電局調度匯報。發現重大缺陷后,應向電氣負責人匯報,盡可能及時處理;如不能立即處理,務必在一星期內安排計劃進行處理。發現一般缺陷后,不論其是否影響安全,均應積極處理。對存在困難無法自行處理的缺陷,應向電氣負責人匯報,將其納入計劃檢修中予以消除。任何缺陷發現和消除后都應及時、正確地記入缺陷記錄簿中。缺陷記錄的主要內容應包括:設備名稱和編號、缺陷主要情況、缺陷分類歸屬、發現者姓名和日期、處理方案、處理結果、處理者姓名和日期等。電氣負責人應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召集有關人員開會,對設備缺陷產生的原因、發展的規律、最佳處理方法及預防措施等進行分析和研究,以不斷提高運行管理水平。